吉林市青少年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诚信之星评选活动记录”。
吉林市青少年“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和基本的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市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诚信文化促进会将于5月在我市举办青少年“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全市青少年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市青少年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二、组织机构
由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和市诚信文化促进会主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市诚信文化促进会和市小记者协会承办负责活动日常具体运作。
三、评选范围
市内四区、经开区、高新区及外县市所属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
四、评选条件
1、思想端正,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2、讲文明,有礼貌,有爱心,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在诚信方面有突出事例。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较好,品德高尚,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
评选本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选活动采取班级推荐、学校初评预选、媒体公示、评委会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各学校学生提出参选申请,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同学进行班级诚信之星的评选;
2、各学校在本校各班级评选出的“诚信之星”名单中,评选出本校的 “诚信之星”;
3、汇总各学校“诚信之星”候选人名单,并附推荐材料;
3、评委会对各学校推荐上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向经济困难学生、品学兼优学生倾斜);
4、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奖状和奖品。
六、申报要求
推荐时填写评选申报表一式二份,按统一格式提供事迹简介,并提供电子文件。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有效。
七、评选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首先要认真组织评选出学校各班级的诚信之星和本学校的“诚信之星”。
2、各学校在本校各班级“诚信之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诚信之星”,填写“诚信之星”申报表,班主任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综合评价,经学校团总支、党总支同意,上报推荐材料。
3、各学校要通过本次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周围同学,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努力把学校打造成诚信校园。
4、校级“诚信之星”每校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推荐1名,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评委会。
八、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5—7月份):评委会将根据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委会将通专家评审的办法选出各年龄组前10名“诚信之星”。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诚信之星”均在评选结束后颁发“诚信之星”荣誉证书。
2、第二阶段(8月份):将各年龄组前全市10大“诚信之星”名单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第三阶段:(9月份)在媒体宣传“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九、经费筹集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社会冠名单位和承办、协办赞助解决,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由吉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共青团吉林市委员会和市诚信文化促进会联合主办发文组织评选,市诚信文化促进会和市小记者协会承办负责活动日常具体运作、评选活动经费筹集及颁奖晚会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
十、表彰奖励
对当选校级“诚信之星”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个人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内及广播站进行报道。望各学校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活动。希望学校全体同学按“诚信之星”的标准要求自己,踊跃参与此次评选活动,为弘扬诚信文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获得全市各组10大“诚信之星”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此次诚信评选活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落实,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诚信之星”学习,做一名讲诚信,有爱心,有作为的好学生,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吉林市委员会 吉林市诚信文化促进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孟凡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