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_室内家具布置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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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全力以赴地实施好我县民心工程,巩固十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我县产品的良好声誉,我局决定自2009年3月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09]32号)和市局(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149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国务院部署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坚持治标和治本、扶优和治劣相结合,对涉及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进行治理,为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全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现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有害物质限量超标产品的违法企业,取缔制假黑窝点;着力解决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氨、放射性核素等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问题。同时,强化生产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基本建立起以相关行业协会为主导的行业自律机制并有效运行;建立“产品质量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已有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的长效质量监管机制。通过舆论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引导群众适度装修,理性消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促进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行业健康发展。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家具,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人造板,溶剂型木器涂料,水性墙面涂料及腻子,胶粘剂,地毯及地毯胶粘剂,瓷砖及天然石材,室内建筑用混凝土外加剂,壁纸,卷材地板等十类产品。

(二)重点单位是: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较为集中且问题严重的区域,以及制假制劣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工作措施

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治理要在已开展的十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运用查、治、管、扶、建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一)全面开展清查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不留死角。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二)加大处罚力度,惩治违法行为。一是充分行使《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对照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标准、无证生产、标实不符、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三是狠抓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揭露行业潜规则,警示企业,震慑违法,净化市场。

(三)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区域监管。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巡查制度,对有关生产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二是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三是严格把好厂门。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提高监管有效性。

(四)加强帮扶,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一是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深入扶优扶强,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2009年3月起到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清查建档阶段(2009年3月—4月)。深入学习领会有关专项治理行动精神,明确工作目标,召开动员会,制定治理方案,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和经销企业开展调查,对辖区内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调查,全面摸清本辖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底数,逐一登记建档。

(二)集中治理,狠抓落实阶段(2009年5月—9月)。围绕安全性质量指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逐个区域开展集中治理,重点解决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7月)。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调查,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标准、无证生产、标识不符、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连续监督调查三次局组成督导组。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1月)。收集汇总专项治理数据,总结治理成效,制定完善长效监管措施;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六、工作分工

综合执法科承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家具和室内装饰材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法制科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标准化科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对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清整;组织标准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是在十类重点产品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按照市委2009年20项民心工程安排,市局部署的又一次重要行动。全局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蓟县局决定成立家具和室内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花宜春,副组长:刘玉生

成员:刘超、杨志军、郑立和、陈立、张贵超、刘宇、王强、田国军、乔会东、庞建忠、于士军。

(三)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制度建设。要按照“有标准、有制度、有责任、有设备、有经费、有人管”的原则,继续运用十类重点产品专项治理冲探索出来的成功经验、推进治理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形成治理合力;解决具体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努力从制度上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一系列严密科学的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我局要通过县里组织的定期法制宣传活动和局里组织的法制讲座,加强对普通群众、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要充分发挥我局设立县打假办公室的作用,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受理群众在家具和室内装饰材料方面的投诉举报。

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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