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作医疗宣传资料”。
卫生院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资料
一、为什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中央、省、市、县政府补助,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参合农民的身体健康,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
二、基本原则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相对统一;公平补偿,逐步提高,参合受益。
三、基金用途和管理
新农合基金2012年按参合居民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筹集,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50元,居民个人缴纳50元。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重新参合的须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
四.住院补偿.参合居民符合规定住院费用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部分,按照下述标准和办法实行新农合基本补偿;符合规定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全市大病统筹救助办法进行补偿。
(一)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统一为150元,扣除起付线后按90%补偿;各厂矿医院、民营医院(一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300元,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75%-80%补偿.(二)各县区二级医院、市康复医院起付线统一为400元(其中千阳、凤县、麟游、太白按300元执行),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75%补偿。
(三)市级二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800元,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0%补偿.(四)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55%补偿.(五)省级二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0%补偿。
(六)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2000元,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50%补偿。
(七)设置少儿(14岁以下少年儿童)基本补偿起付线。统一设置为200元,市级医院统一设置为500元(市康复医院除外),省级不变。补偿比例按同级定点医院执行。
(八)因急诊在市境外住院及外出打工住院者,住院总费用下调20 %后,剩余80%费用按市上规定的同级定点医院补偿标准执行。
(九)参合居民本人因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一年内多次在同一定点医院住院,只扣除一次起付线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