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的通知(陕地电发【】27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供电所示范创建”。
各市分公司: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和《“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创建办法》的要求,公司决定继续在2012年开展创建“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及要求
1、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建设是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和作业组织专业化工作的继承和提升,也是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向供电所的延伸,在统一、整合供电所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实现供电所的标准化管理。
2、为提升陕西地电品牌,在开展规范化供电所建设过程中,选树一批管理水平较高,工作指标较优,创新能力较强,综合考核名列A级等次的规范化示范所。
3、各市分公司在“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创建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标准》(陕地电办发[2007]123号),重点加强综合管理、安全管理、配网管理、营销管理、优质服务、基础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化建设。
4、各市分公司组织县(区)分公司实施创建“示范所”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展情况,指导、协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验收时间
1、各市分公司对各县(区)分公司创建的“示范所”进行初验收,于7月31日前向集团公司推荐申报“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
2、集团公司将组成“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验收组,于8月初进行正式验收。验收组由市场营销部3人、生产技术部1人、人力资源部1人组成。
三、动态管理
“规范化供电所示范所”实行动态管理。验收组将安排对已命名的“示范所”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出现反复,没有进行常态化管理的将予以摘牌。
联系人:尚志刚,029-88660067; Email: SPGYXB@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