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系统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和登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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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培训学时认定办法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汉人社发[2013]25号)精神,为规范我县教育体育系统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和登记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时认定
1、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按汉人发[2010]172号文件规定执行,按培训合格证书认定学时。
2、校本研修按以下办法计算学时:
(1)校本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培者交心得或笔记,参培者按1小时计1学时,主讲人与参培者按4∶1计学时;
(2)校本教研活动。参加专题教研活动(教学常规检查除外)每次计2学时,按考勤、会议记录、笔记等登记学时;(3)赛教、公开课、示范课、听课评课。参加省、市、县、校各级赛教,分别计10、8、6、4学时;上公开课、示范课,(每节)县级计6学时,校级计4学时;上课或参赛教师需有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听课每节按1学时、评课每次按2学时计算;
(4)研修成果。完成一项课题研究,通过结题验收,国、省、市、县级分别计15、10、8、6学时,获奖成果(含发表)国、省、市、县分别计20、15、10、8学时。撰写教学心得体会,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发表或在国家、省、市、县获奖分别计10、8、6、4学时(不重复计算学时)。
二、学时登记
1、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类专业学习培训(国培、省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等)由各校(单位)按培训合格证书认定的学时或相关文件明确的学时登记培训学时。
2、校本研修由各校(单位)按个人校本研修档案资料登记,作为开展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
3、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专人统一填入《**县教育体育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学时认定登记表》,经本人签字认可,学校签注意见并盖公章后,与培训合格证书、校本研修资料一并建成专项档案,作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审验的依据。
本办法自2014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