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设想_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4:56:5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设想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交通运输行政机构的设想

摘要: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仍处于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的局面,无法进行统一的管理,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剖析了当下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为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规范

引言: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又进入了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针对我国目前机构编制超标、机构数量多、部门领导干部多、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多的现状,此次会议上提出了建设“大部门制”的改革思路。当下,在道路运输方面,国家及省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经统一,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市级以下的还没有统一,不利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高效运行,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大势所趋。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现状

(一)、运输管理与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不统一

根据《道条》中的相关内容规定,运输管理与机动车维修管理同属于道路运输管理的职能,在人力资源理论中有关组织类的划分原则,属于同一类的事项应该由一个部门来管理。目前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国家及省级已经统一,分别属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或称XX交通运输厅),但在市县级却分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部分市还将出租车管理和公交车管理又分设部门。将同属于道路运输方面的管理职能划分如此多的部门,不仅造成管理机构臃肿、机构数量多、领导干部多、财政供养人员多的问题,还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成本。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本来就涉及诸多相关部门,与城市建设局、交警队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管理效率低下,与其部门多且乱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内设机构不统一

不同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内设机构也不尽相同,例如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内设16个机构,有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财务与收费管理处、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与客运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科技教育处、审计处、厅交通备战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驻厅纪检组、驻厅监察室),而山西省则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招商引资处)、财务收费管理处、建设和管理处、综合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办)、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科技处、公安处(路政管理处)、治超处、审计处、厅直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省公路运输公会。内设机构不同,机构管理职能也不同,给全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造成困扰。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不统一

各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五花八门”,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局”、“运输管理局”等等,县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名称更是混乱,“纷繁多杂”的名称,不仅给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带来了诸多的不便,而且致使运输业主难以甄别主管部门,妨碍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性质不统一

最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是由于事业单位进行行政管理并不是“名正言顺”的,所以一些省份就对其进行了行政改革,将其变为财政供养的行政部门,而一些省份没有进行改革,所以当下不同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性质就不统一,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是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的管理体制是不相同的,同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却有着两套管理体制,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管理效率不高。

(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格及部门领导的级别不统一

目前,我国不同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格是不统一的。省、自治区的交通厅、交通运输厅、直辖市的交通局,有的称“交通运输局”,也有的叫“交通运输委员会”,为正厅级建制。局长为正厅级,副局长为副厅级,处长、室主任为正处级,副处长、室副主任为副处级。但是部分省级的交通厅,副厅长亦是正厅级(如山西省);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成都等副省级城市的交通局,局长为副厅级,副局长为正处级(市委管理的职务),处长、室主任为正处级(为部门管理的职务),副处长、室副主任为副处级;地级市、直辖市的区、副省级城市的区,所属的交通局(如:苏州市、北京市东城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局长为正处级副局长为副处级,但有部分副厅级开发区的交通局,其局长为副处级。(如常州市新北区,因与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合署,其交通局长一般为副处级);县(市、区)的交通局,其局长一般为正科级。机构规格及部门领导的级别不统一,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是促成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阻碍。

二、建立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构想

(一)、合并道路运输管理和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

按照中央确立的“一事归一部门”的机构改革原则,将同属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运管和维管合并为一个机构,统一行使道路运输的管理职能。两大机构的撤并,可以优化政府资源配置,减轻财政供养人员负担,为公众提供精干、高效的服务,合并之后,可以更加合理地划分事权,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对广大公众而言,通过类似这样的机构改革,实现“政出一门”,意味着公众今后到运输管理机构办事,将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同时机构的政务服务效率也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打破以往机构职能交叉的现象,按“一事归一部门”的原则对机构整合“缩身”,是目前机构改革的大趋势。

(二)、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

规范内设机构,首先要确定职责,需要对各部门承担的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和分析,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该加强的加强,坚持 “以责定权、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着力避免权责脱节。在内设机构的核定中,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将合并新组建部门的内设机构有机整合、适当精简。人员编制核定中,保留部门人员编制数量保持稳定;合并新组建部门各单位原有人员编制相应予整合;部门间有机构或职能调整变动的,按 “人随事走”的原则办理。内设机构的规范,会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效率,精简机构办事程序,为更好的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提供便利。

(三)、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

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省级、市级、县级都安统一标准命名。统一的名称是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外在标志,可以提高机构在社会的权威性,对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四)、改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性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却履行行政职能,这是不合理的。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体制改革逐步开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体制改革提上议程。转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统一转变为行政部门,是解决当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诸多问题的根源办法。行政部门有统一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转变为行政部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能够结束当下自收自支、混乱执法的状态,使其真正走上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正常运作的道路。

(五)、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格及部门领导的级别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困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的问题就出在其规格和部门领导的级别不同上,不听指挥,上传下达困难,规章制度贯彻困难。统一的部门规格和部门领导级别,有利于统一领导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指示,制定交通行政规划;有利于构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系统,统一安排、全面负责域内交通行政工作;有利于统一领导制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提出贯彻执行的方法措施,检查计划的实施,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结束语

现如今,中国处于一个全面改革的新时期,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仅能够提高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效率,也能提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监督道路运输市场的效率,可以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积极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性的保障,如此看来,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现今“大部制”改革的必走之路。

下载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设想word格式文档
下载统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设想.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