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办法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总则
1.0.1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1.0.2 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单位和责任者;
1.0.3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施工项目。2 考核指标
2.1 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2.2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下达的创优计划; 2.3 是否发生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
2.4 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抽检中是否出现不合格工程;
2.5 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2.6 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3 奖励
3.1 创优奖励标准 奖励条件:
鲁班奖 国优 金奖 国优 银奖 ; 省部级中州杯金奖
银奖; 郑州市级 商鼎杯 金奖 银奖;
地市级直辖市区级总公司银奖 局优质工程;
奖金总额(元)50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120000 100000 50000 20000 获奖对象及分配比例 鲁班、国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功人员5%; 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7.5%、总工7.5%、相关部门8%;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9%。
省部级局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相关部门14%;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备注
1、上栏分配百分比之计算基数为奖金总额;
2、获得参建工程奖的奖金总额按其参建部分结算金额与工程总造价比值调整;
3、同一工程获得多个上述所列奖项,奖金按最高奖项标准计发,不重复计奖;
4、获工程质量单项奖工程的奖金按表中相应标准的50%计发。处罚
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对单位处500~3000元罚款 4.1.1 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接无签字;
4.1.2 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4.1.3 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认真整改; 4.1.4 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改进; 4.1.5 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视无偿返工处理);
4.1.6 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4.1.7 漏(错)放受力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使其到位者;
4.1.8 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9 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10 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文艺工作者块强度不足,或搅拌站不按规定操作者;
4.1.11 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