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简章_法官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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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简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法官任职条件”。

山东省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简章 时间:2011-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通知》(鲁组发〔2011〕76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山东省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员范围和条件

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0年9月26日至1988年9月26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取得律师资格人员列入法官、检察官遴选范围问题的通知》(高检会〔2009〕4号)规定,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具有相应的法律工作经历。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从事法律工作年限按正式参加工作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9月为截止日期。

(七)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公开选拔: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四)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

(五)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纪违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并作出不得报考处理的。

(六)在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违约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参与选拔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单位。

二、录用计划和数量

2011年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各18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见附表)。对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9月28日。查询时间:2011年9月27日-9月29日。报名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山东选调生网(www.daodoc.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对接到的有关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录用表》、《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表》,用人法院、检察院盖章,市委组织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在依法任命前,应当参加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三个月以上的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培训合格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配至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档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市委组织部。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试用期半年;其他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法院、检察院按规定程序依法任命,办理任职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进行公务员登记。

录用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录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与格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印制。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考职位、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将以网上公布或登报公布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搞非法组织活动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的资格,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依法撤消任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山东选调生”网(www.daodoc.com)为本次公选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将在该网站发布。

本简章有关问题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通讯地址:山东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办公室(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A1335房间)邮政编码:250101 报考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咨询电话:0531—68887314、68887335 报考初任检察官任职人选咨询电话:0531—83011090 附:《山东省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职位及计划》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1年9月20日

山东省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职位及计划

法官职位 青岛市法官 淄博市法官 枣庄市法官 东营市法官 烟台市法官 潍坊市法官 济宁市法官 泰安市法官 威海市法官 日照市法官 莱芜市法官 临沂市法官 德州市法官 聊城市法官 滨州市法官 菏泽市法官 合计

法官计划 14 11 10 8 5 14 12 11 12 10 5 14 10 10 10 10 180

检察官职位 济南市检察官 青岛市检察官 淄博市检察官 枣庄市检察官 东营市检察官 烟台市检察官 潍坊市检察官 济宁市检察官 泰安市检察官 威海市检察官 日照市检察官 莱芜市检察官 临沂市检察官 德州市检察官 聊城市检察官 滨州市检察官 菏泽市检察官 合计

检察官计划 14 18 12 10 4 18 9 18 9 4 6 4 10 10 12 10 12 180 济南市法官职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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