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病假规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病假规范
一、工伤病假认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是否按照交规行驶的问题,对于违规非法驾驶(含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病假的处理
1、病假时间的确认: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
[1994]479号)
·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6个月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对于请病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提供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
2、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
劳部发(1995)《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