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九中奖教、奖学金评选条例_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4:48:3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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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九中奖教、奖学金评选条例

京南九中奖教、奖学金评选条例

“学农爱农”奖教、奖学金是由61届校友胡z专家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热爱生物科学、生物学科学习优秀的学生以及教学业绩突出的生物老师。设立此项奖学金旨在激发我校广大学生学习生物科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对生物研究的兴趣,鼓励更多的学生将来从事与生物学科相关的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操行等第为“优秀”,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生标兵者优先选评。

2、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尤其是能积极参与与生物学科学习、教学等相关的社会活动或其他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3、在努力学习,关心集体,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等方面为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且生物学科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4、班集体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生物教研组、备课组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生物学科考试成绩在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且在行为常规、学习常规、严格管理等方面受到一致好评的班级。

5、热爱生物教学、甘于奉献、善于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生物学学习兴趣且积极投身生物教学第一线工作或积极带领学生开展与生物学相关活动的教师代表。

二、设立奖项

1、生物学习标兵奖:奖励校内生物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或在国家、省、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生物学习进步奖:奖励校内学习努力,生物学习成绩优良,生物学科成绩进步较明显的学生。

3、生物学习特长奖:对于生物学科学习有浓厚兴趣,个人或小组积极开展生物学科相关探究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成果汇报、论文发表的学生或学生小组。

4、生物学习辅导员奖: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生物学科的相关活动,在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方法的指导、学习成绩的提高、学习能力的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5、生物学习集体奖:选修生物学科,班级生物成绩在同年级同层次中名列前茅,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在学校和社会中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班集体。

三、评选办法

1、特长奖、辅导员奖、集体奖每学年评选一次,由个人或班级申报,年级部推荐,报校教务处,提交行政会及校务会研究审批。

2、标兵奖、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由班级申报,年级部推荐,相关同学附有关证书,报校教务处审批。告知胡z专家。

四、评选细则

1、标兵奖:

①校内:学期考试成绩高一排名前5名,高

二、高三排名前3名的学生。(300元/人·次,每年共计11*300*2=6600元)。

②竞赛:国家级1000元/人·次,省级500元/人·次,市级150元/人·次

2、进步奖:每年级各1人(200元/人·次,每年共计3*200*2=1200元)

3、特长奖:不分年级,1000元/人或组·次

4、班级奖:每年1名,500元/班(只奖励生物选修班)

5、辅导员奖:每年1名,10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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