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基金的募集是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起点,基金的交易与申购和赎回位基金投资提供了流动性,份额的注册登记则在确保基金募集和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上起着重要作用。第一节 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基金的募集程序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1)基金募集申请;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募集基金的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和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2)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3)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募集期限字发售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相关文件;募集期间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募集结束前不得动用。
(4)基金合同生效;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满足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开放式基金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的要求。
2: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妻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基金管理人收到确认文件后次日发布基金合同。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担承当责任:以固有资产承当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限届满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基金的认购(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开放式基金的认购(一般通过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办理)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
(1)开户。开立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用于记录其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资金账户(投资人在基金代销银行,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基金业务的资金结算账户)(2)认购。全额缴款、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正式受理的申请不得撤销。
(3)确认。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于T+2日起查询受理情况。
2、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方式:金额认购。
3、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
1)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5%。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不收取认购费。(2)收费模式分为前端收费(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和后端收费(赎回时才支付认购费用,一般随着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延长而减少)。
4、开放式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二)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1、封闭式基金发售方式主要有网上发售和网下发售两种
2、封闭式基金的认购价格一般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加计0.01元发售费用的方式加以确定。
3、投资人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4、封闭式基金的认购采取 份额认购 的方式
5、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单。
(三)ETF和LOF份额的认购(1)ETF份额的认购。(既可以用现金认购,也可以证券认购)
1、认购方式有:场内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场外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证券认购(同场外认购)
2、场内现金认购需沪、深证券账户;场外现金认购需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沪、深证券账户;证券认购需沪、深A股账户。(2)LOF份额的认购。(只有深证证券交易所开办LOF业务)
1、认购方式有 场外认购 和 场内认购 两种方式。分别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计算系统。
2、场内认购LOF份额应持有深圳人民币普通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场外认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四)QDII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程序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程序基本相同。
2、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比,其在募集认购的具体具体规定有如下特点:(1)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QDII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大小;(3)可以用人民币,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位计价货币认购。
(五)分级基金份额的认购
1、分级基金的募集包括 合并募集(以母基金代码认购)和 分开募集(以子代码进行认购)两种方式。目前我国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仅限于债券型分级基金。
2、认购方式包括 场外认购 和 场内认购。目前我国只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办场内认购分级基金份额。
第二节 基金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一、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 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
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规则:
1、投资者必须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深、沪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只能用于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与交易)
2、开立基金账户(证券注册登记机构)、资金账户(证券经营机构)、每位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账户。
3、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4、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价格;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
5、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基金交割和交收在交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完成(三)交易费用:
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为5元,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不收取印花税。
(四)折(溢)价率(反映封闭式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折(溢)价率=(二级市场价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100% 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溢价交易;反之为折价交易。
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称为基金的申购;
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赎回其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申购和认购的区别:
1、认购是在基金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而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2、认购期购买基金的费率比申购期优惠;认购期购买的基金份额一般要经过封闭期才能赎回;申购的基金份额要在申购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2)才能赎回。
3、认购期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自动转换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4、在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认购/申购 申请;认购/申购费用按单个交易账户单笔分别计算;已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申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在当日15:00前提交撤销申请,予以撤销。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投资者不能即时获知成交价格);申购赎回价格只能以申购赎回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四)申购、赎回的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1、申购费用:
1)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2)申购费可以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和后端收费方式;
3)前端收费的最高档申购费率应低于对应的后端收费的最高档申购费率; 4)根据
申购金额
适用不同的前端申购费率;根据 持有期限 适用不同的后端申购费率; 5)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1)货币市场基金不需要缴纳赎回费;
2)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3)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1.5% 赎回费; 4)持有期少于 30日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0.75% 的赎回费。(3、4点所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五)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1)申购费不固定: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费用位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六)申购、赎回的登记与款项的支付
1、基金申购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的基金份额。
2、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扣除权益。
3、基金申购采用 全额缴款 方式。
4、管理人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七)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 赎回申请
加上 基金转换中的 该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 当日发生的该 基金申购 申请及 基金的转入 申请之后的 余额。
3、接受全额赎回
4、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将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份额,不享有优先权。
5、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管理人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披露。
6、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
补充知识点:
1、开放式基金的买入价可以是:份额净值+交易费、份额净值-交易费、份额净值-赎回费;
2、开放式基金的最低认购金融是
1000元 人民币;
3、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是 扣除各项费用后的金额,而非净申购金额。
三、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
1、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必须是由同一个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的转换业务可视为从一只基金赎回份额,称之为“转出”;同时申购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称之为“转入”;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赎回时间为T+2日。
3、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以转出和转入 基金申请当日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入份额。
4、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5、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反之则不收取费用补差。
6、基金份额的转换还会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二)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开放式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行为。主要包括 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 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托管在某一交易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出并转入另一交易账户。分为 两步托管(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和
一步托管(同时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四)基金份额的冻结
基金份额的冻结指基金份额被设定为不能交易的状态,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四、ETF份额的上市交易与申购、赎回
(一)ETF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1、ET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的要求,此过程为ETF 建仓阶段,建仓期不超过 3 个月。
(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即建仓期不能超过6个月)
2、份额的折算: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1000(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份额进行折算。
3、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和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将发生调整,但两者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4、ETF基金份额折算方法:
折算比例=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总额
/ 指数收盘值/1000(折算比例=原基金份额净值/折后份额净值)结果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二)ETF份额的上市交易
交易规则:
1、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为10%;
3、买书申报数量为100份及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证交所每15秒发布一次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三)ETF份额的申购、赎回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2、ETF份额的申购、赎回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申购、赎回均以 份额申请。
2)申购、赎回ETF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3、证券申购:将成分股股票交付ETF的基金管理人以取得“证券申购基数”或其整数倍的ETF。该过程使得ETF份额总量增加;证券赎回 与之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