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省公安机关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_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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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公安机关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江 西 省 公 安 厅

赣公字〔2010〕38号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公安厅机关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党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安机关(不含行业公安)竞争上岗选拔任用3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职位

竞争职位共30名,根据岗位的职责、特点采取职位分类竞争的方式进行。

1、公安综合政工监督类10名:主要涵盖办公文秘(含四大总队综合处长)、政工、纪检督察、警务保障等岗位。

2、公安行政管理类10名:主要涵盖治安、交通管理等

业务岗位。

3、公安侦查业务类10名:主要涵盖国保、刑侦等业务

岗位。

二、竞争资格条件

全省公安机关(不含行业公安)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

警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

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为厅机关的,年龄52周岁以下(1958年

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干部且任职满2年以上(2007

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者现任调研员,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2、报考人员为市、县公安机关的,年龄50周岁以下(1960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县)级干部且任职满

2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者现任正处(县)

级干部;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三、竞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凡具备上述条件和资格者均可

登录省公安厅人事处网页下载《江西省公安厅机关正处级领

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填写报名(附报考者近期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三张),加盖单位公章,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设区

市公安局政治部资格初审并统一汇总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后

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厅机关由各处室汇总送厅政治部,最后

由厅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类别,在规定时间内允许调整

报考职位类别一次。报考人数与竞争职位数应不低于5:

1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调减竞争职位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竞争

上岗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笔试采取在计算机上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填报本人所需的输入法),满分为100分,按40%

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2.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面试采取竞争演讲和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其中竞争演讲不超过8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根据竞争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

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按《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研究决定。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察结果和竞争

者的总成绩提出任用意见,报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并按

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示及任职手续。

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按规定需要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

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

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试任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或

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考试内容

笔试、面试根据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

上岗考试大纲》的主要精神,重点结合各竞争职位类别的公

安专业知识和履职素质能力要求命题。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安

正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政治、理论、文化和法律素养,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水平,掌握运用科学理论和专门知识、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重大风险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以及把

握大局、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表达沟通等能力。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各设区市公

安局政治部和厅直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报名情况报省公

安厅政治部。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厅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是省公安厅党委深化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

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广泛

宣传,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选拔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参与竞

争,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

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全省各级公

安机关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参加

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接受组织挑选。对违反组织人事

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

行。

江西省公安厅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竞争上岗 正处级领导干部 公安机关 通

抄送:省委组织部

厅党委成员,副巡视员,厅直各单位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0年3月17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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