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生育津贴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育津贴申请”。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三)引、流产人员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