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学生工作处西安石油大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
(2010年10月22日修订)
为规范腾辉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遵照本助学金捐款人意愿及发起院系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自2006年开始,我校厂88校友何荣每年出资10万元,设立“腾辉助学金”。自2007年开始,机械工程学院窦益华教授向“腾辉助学金”每年注入2万元。此后,我校校友及部分受助学生相继捐款,还有在校生中部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后从自己的奖学金中捐出部分资金投入本基金,使得基金不断壮大。
二、资助对象
腾辉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评审发放时间及助学金标准
1.腾辉助学金每年评审发放一次,于当年10月份进行。2.腾辉助学金发放标准原则上分为1000元和2000元两档,由院(系)根据当年分配额度及学生实际自主确定。
3.根据捐款人意愿,腾辉助学金评审发放额度分配,原则上机械工程学院占当年总额的25%,其他院系共占当年额度的75%。
四、受助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操行测评成绩合格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目的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无违纪现象。3.在校期间受过1500元以上资助的同学以及当年受过其他相当额度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获得国家助学金者除外)。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孤儿或优抚对象。
(2)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
(3)父母双方下岗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4)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校大学生者。
(5)其它因严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五、评选机构
1.腾辉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
2.各院(系)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系评审推荐工作。主要包括检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监督评审工作的公正进行、批准推荐受助人选名单以及发放助学金。
3.各班级应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组织受理本班级学生助学金申请与评选工作,按照学校和院(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与部署,按时保质、高效地完成评议工作。
六、评选发放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班班委会递交申请书,各班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家庭经济状况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初步确定本班资助候选名单。
经年级辅导员核定,院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受助学生初步人选,并在本院系公示三日且无异议后,最终将受助学生名单推荐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助学金。原则上应统一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七、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主要捐款人另行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