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残儿童”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障三残儿童入学”。
加强“三残儿童”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实施意见一、一年级新生根据上级有关招生规定,按就读年龄报到入学。招生范围是保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实行秋季入学。
二、学校对新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
三、学校根据残疾学生的类别、残疾程度和有利于教育教学的原则确定编班。
四、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须向教导处呈交休学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准予休学。休学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如需继续休学的,须重新申请。休学时间超过3个月,复学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五、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合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停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准予停学。
学校接受外地申请转入的三残儿童,并根据情况编入相应的年级。
六、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满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学校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七、学校贯彻执行《仪陇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实施办法》,根据实际,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讲仪表、有礼貌、守纪律、辨美丑的健康形象。
八、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帮助,必要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一般不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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