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十一假期出行安全”。
珍 爱 生 命安 全 出 行
——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的孩子每天上学、放学,只要一走出家门或校门,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车辆,交通事故随时可能在身边发生,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平均每分钟就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成为“现代社会第一公害”。有专家指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能避免80%的交通事故。让孩子健康、幸福、快乐地成长是学校和家庭的责任,也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地参与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有效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出行习惯,结合我县实际,请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未满12周岁子女不得骑自行车出行,骑用的自行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教育子女骑自行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城区内不准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二、教育子女不违反交通法规。提醒子女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绿灯闪烁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不准追逐、猛跑。
三、妥善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辆,严禁子女无证驾驶摩托车或汽车;教育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机动车,不乘坐货运车、拼装车、报废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其它非法运营车辆。不搭乘超员超载车辆;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另外,要教育子女安全文明乘船,特别要注意汛期乘船安全。
四、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妥善解决好子女上放学出行问题,若家长接送有困难,由其监护人或者委托人做好子女上放学接送工作。除苍溪中学具备校车资质外,其余学校、幼儿园均未批准拥有校车,其自备和租用车辆均不具备校车资质。凡不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请家长要求子女不得乘坐。若发现学校、幼儿园以及个人经营或组织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放学,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县运管所5282683或96515,县交警大队5251019)。“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应从我做起。为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携手共同教育子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苍溪县教育局苍溪县安监局苍溪县交警大队苍溪县运管所
二O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