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届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第五届大学生技能大赛”。
第 5 届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
(一)参赛对象
所有年级所有专业(含南海校区)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在本项比赛中获过奖的同学不得再参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1 年 3 月 20 日至4 月 20 日。2、报名地点: 石牌校区: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三楼(地理科学学院 对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5215739(办);
大学城校区:教学楼 6 栋 306 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报名的同时须在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确定录像的具体时间和微格室。
(三)竞赛组织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
(1)初赛时间及组织
初赛定于 4 月 20 日至5 月 15 日举行,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录像,分类整理后交由各学院评议小组评审。
(2)初赛要求
每位参赛选手根据报名时确定的录像时间自带 10 名左右模拟学生到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进行讲课录像,讲课时间5 ~10 分钟。每位参赛者只许在讲解技能、提问技能、导入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强化技能和试误技能等七个竞赛项目选一项参赛。
2、决赛(1)决赛时间及组织
决赛定于 6 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教务处主办,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承办。
(2)决赛要求
进入决赛的选手,可用原初赛录像参赛,也可按规定时间到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重新录像,同时可以更换比赛项目及内容,时间为 5-10分钟。
(3)评分要求
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决赛录像进行集中评审。评委根据“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各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4)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四)比赛设奖 1.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 10名,三等奖 14名。2.评审委员会
(1)初赛以院系为单位分别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各院系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院系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对本学院学生初赛录像的评审。
(2)决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组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三项竞赛的校内教师评委及学生评委均由各院系负责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赛前公布。各院系所推荐的三项竞赛评委尽量避免重复。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由教务处负责聘请。
(二)学生评委由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且被评为优秀实习生、或曾在该项赛事中获奖的在校大四学生(或研究生)担任。
(三)三项竞赛的评委名单于 3 月 31 日前交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石牌校区办公楼 313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1..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项目说明 2.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
备注:以上评分表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实际比赛时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 3月 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