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教育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实施意见_大兴安岭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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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委员会

文件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大教发„2010‟4号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各县(区、局、公司)教育局(科),地直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教育系统整体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就教育系统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强化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自觉学习的习惯,创新学习的方法,强化学习的组织,建立学习的机制,在全区教育系统大力倡导学习之风,整体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学 1 习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好服务。

二、目标要求

一是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创造全员学习的良好环境。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实施“塑魂工程”,树立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的理念,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创新工作方法,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进取创新、务实高效、作风过硬”的“四支队伍”,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风气。

二是构建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体系。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健全学习型组织管理机制,形成由各级党组织、机关干部、教研员、教师和家长等学习团队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网络。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

三是创建各类型学习组织,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龙头,在全系统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教研部门、学习型学年(教研)组和学习型家长学校等创建活动。每个层面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确定创建活动的重点和对策,务求取得实效,促进各项教育工作的开展。从201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创建活动。到2010年40%的单位达到创建要求,2011年70%的单位达到创建要求,2012年95%的单位要达到创建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是全员参与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创造学习条件,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的平台,丰富学习资源,促进教育事业与教师的全面发展相结合。

二是示范带动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创建学习型组织过程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

三是系统推进原则。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长远规划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党组织、机关干部、教研员、教师和家长五个层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做到检查评估与总结提高相结合。

四是学以致用原则。创建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避免形式主义,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两促进”,实现提高工作能力和提升学习能力相结合。

五是典型引路原则。鼓励先进,鼓励创新,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动学习与工作的不断创新,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学习型组织模式和改革管理模式相结合。

四、主要任务

1.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为目标,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素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以学习型党组织辐射和带动其它学习型组织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学习型干部,做专家型校长。坚持带头学习,带头研究问题、带头转变观念提升理念、带头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对广大师生的说服力、影响力、感召力。通过作学习报告、与党员谈心、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入、自觉加强、不断深化学习。2.创建学习型机关。要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深刻理解学习型机关的“学习”特点,强化机关的组织学习,推进机关的观念更新、工作创新、机制创新;鼓励、支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提高履职水平的学习培训,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做到“三带头”,即带头选内容,带头出专题,带头出成果。

3.创建学习型教研部门。要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教科研工作载体,要引导教研员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这个重点,提高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推进网络教研活动,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和执研能力。增强教研员的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争当研究型教研员。每名教研员都要有自己的研究课题,最好在省级专业研究刊物上发表文章。

4.创建学习型学年组。要以推进教育改革、教育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学年组、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鼓励教师合作学习、团队学习,共同提高。学校要设立知识传播与共享平台,给教师提供互相学习、经验共享的机会,各组针对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问题展开专项研讨,教师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这个重点,加强学习,加强研究,争当研究型教师。

5.创建学习型家长学校。要以转变观念,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形成育人的合力为目标。发挥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补充作用,对家长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家校联系,化解家校矛盾,使家长自觉配合学校实现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目标的进一步落实。一是指导家长学习家教理论,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二是对家长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给予指导,提高家长家教能力和家教质量。三是丰富家长学校的活动形式。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如校内教学开放日活动,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现状、教师的发展现状以及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并对学校、教师、学生提出建设性建议或意见,以便更好地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教育;针对突出问题学生进行家访活动;家长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家长和学生共同参加学校开展的相关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地区教育局成立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晓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付建国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其他处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白玲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教育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创建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地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承担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牵头工作,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协调抓好创建学习型教研战线工作;地区教育局师资科承担创建学习型学年组牵头工作;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关工委承担创建学习型家长学校牵头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型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做到目标要求内容明确具体,并按照阶段步骤和推进时限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地直各院校将创建方案和组织机构于3月12日前上报地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712595,邮箱:dxaljyj8504@163.com)二是广泛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校园广播、宣传栏、局域网等渠道和手段,广泛宣传学习型组织建设的目的意义、学习型组织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共同的事业愿景、个人发展愿景,最大限度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内力。要学习有关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知识和南马路小学的经验,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板报、专栏、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宣传创建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思学、乐学、好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是创新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全区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普遍开展“五学”活动,一学理论知识,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学教学理论,重点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改等教学理论知识,提高教学水平;三学管理知识,重点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掌握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四学教学方法,结合实际开展观摩教学、专题研讨、说课评课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学创新能力;五学法律法规和文明礼仪等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各类型学习型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有侧重的组织学习,立足于学习、读书、培训三项活动,设计多层次、宽领域、有实效的活动载体,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实现工作、学习、生活一体化,吸引广大教育工作者广泛参与到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中来。如开展“读好书、塑师魂”活动,调研活动,请名师名家作辅导,走出去考察学习等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发展能力。既要拓宽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应用性、前沿性,又要与业务工作和其它学习安排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增强学习效果。

四是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南马路小学在学习型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推进团队学习的方法与途径,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要认真培养和选树各类学习典型,宣传典型,交流推广学习经验,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用典型经验的推广,引导人们加快提升学习力。每个县区局每个类型至少要培养2个集体和一批先进个人典型。地区教育局将于下半年召开学习型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典型。

五是完善机制,健全保障体系。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有力的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完善责任机制。要按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责“组织、指导、保障、督促等方面的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机制确保学习的落实。二是完善考评机制。考察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检查在领导干部中是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风气,检查党政一把手是否真正发挥带头、组织、指导和督促作用;考察学习的落实情况,检查个人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上级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和效果如何。三要完善学习成果共享机制。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设立固定的“学习日”、“学习周”,定期开展“读书交流会”,理论研讨,学习汇报会,开辟学习专栏等,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四是完善激励机制。要把学习效果作为评定干部素质、认定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把学习与单位评先、干部提升、工作考核等结合起来。五是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加大经费支持、加大人才支持、加大政策支持等措施,确保各单位都有学习场所、有学习书籍、有学习设施。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和学生都要有“必读书单”,建立书屋、阅览室,添充新书籍。充分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优质学习培训资源,教师网络培训学习中心、多功能培训教室,切实为干部、教师学习培训提供保障和服务。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委员会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局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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