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语城业主诉中铁置业长沙公司_起诉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诉状”。
民事起诉书
原告:*** 住址:**** **** **** 电话:1387490**** 被告:中铁房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路69号山语城会所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葆华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在5月15日前完成客厅东面墙体、客厅南面墙体、主卧西面墙体、主卧南面墙体共四片墙体的全部保温板拆除,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重做内保温施工。
2、判令被告在5月15日前完成次卧南面墙体窗户右下角等局部空鼓部位实施凿除及砂浆修补。
3、判令被告赔偿自4月11日起、至空鼓全面整改完成之日止,按每日60元标准赔付入住延后导致的租房经济损失,并按每日6.5元标准赔付物业管理费经济损失。
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墙面空鼓整改出具专业意见函的咨询费2000元。
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自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因房屋整改维权发生的误工费5000元。
事实及理由:
1、2016年10月28日,原告购买被告商品房一套,标的位于开福区秀峰路69号山语城三期8栋***,购房合同编号为20160387***。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交付的商品房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要求。
(物证:购房合同原件一份)
2、2017年12月31日,被告通知原告验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物业入伙,同日,原告在商品房验收环节发现墙面大量空鼓存在,其中客厅东面墙体、客厅南面墙体、主卧西面墙体、主卧南面墙体共四片墙体(以下简称“四片墙体”)发泡水泥板(以下简称“保温板”)大面积未贴牢,违反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4.1.4条、第4.2.4条、第4.2.7条(强制性条文)、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第3.0.4条、第7.1.3条、第7.1.4条、第7.2.4条。原告向被告售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修中心”)提交“商品房验收整改反馈单”一份,反馈单明确,被告需凿除四片墙体保温板并消除空鼓后重做外墙保温板。
(物证:入伙通知书一份、商品房验收整改反馈单扫描件一份)
(书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国家标准一本、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一本)
3、2018年2月~4月,原告先后多次致电或登门被告房修中心。
(1)3月29日,原告接到被告房修中心电话,声称已经完成整改,当晚,原告到达标的工程现场,原告仅对少数空鼓部位做了砂浆修补,远未达到原告“验收整改反馈单”的要求;同日晚,原告向被告房修中心负责人以手机短信形式要求重新整改,需对四片墙体重做外保温,并明确原告需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以便装修进场。次日,原告通过电话再次向被告房修中心负责人确认。
(书证:3月29日手机短信一条)
(2)4月1日,原告应被告房修中心负责人之邀,前往标的工程现场,向被告房修执行部门(含施工单位)明确告知需整改的部位、整改方式。4月8日,原告应被告房修中心要求,提供整改诉求的合理性依据,并再次强调,四片墙体需全面凿除既有保温板,重做节能工程施工。
(书证:4月1日标的现场争论录音两段、4月8日手机短信二条)
(3)4月11日,原告收到被告房修中心手机短信,称已完成全部整改。当晚,原告再次到达标的工程现场(由被告房修中心负责人陪同)。原告发现,被告用砂浆修补的两处尚未凝固的坑洞,未采取任何抹灰加强措施,明显违反国家标准《装饰装修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4.2.4条;在主卧西面墙体,尚有一处修补过的砂浆块(大小20cm×30cm)因未采取超厚抹灰的加强措施,已经出现明显脱落现象。原告再次向被告房修中心负责人强调,现有点状修补施工质量极差,且大面积修补已经破坏了房屋总体保温性能,必须对四片墙体全面凿除既有保温板,重做保温板施工。
(书证: 4月11日客厅东面墙体大面积修补外观照片、4月27日卧室东面墙体脱落的20cm×30cm砂浆块照片)
(4)截至4月27日,被告房修中心仍试图只对少数修补开裂、脱落的空鼓部位做凿除重施工,完全无视原告合法权益。
(书证:4月27日客厅东面墙体局部坑洞凿除施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