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第一届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体育学院_体育基本功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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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第一届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韩山师范学院体育系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5月14、15日 地点:韩山师范学院

三、参加班级与学生人数

2008级体育教育专业各班级,每班随机抽取14名同学组成两支队伍(其中20081511班只抽取7名男同学),再随机抽取9名女生平均分配到各队,每队各8名同学(其中女生1名),全系共组成9支代表队参加比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两大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外语和计算机操作三项内容;运动技能包括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四项内容。

五、竞赛办法及计分

(一)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综合100分,英语60分,计算机操作40分,按总分计名次。

1.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竞赛办法及计分:以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学校体育》等课程及体育政策法规和近一年体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满分100分)进行闭卷笔试。每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队名次并分别以100、92、88、84、80、76、72、68、64、60计名次分。

2.英语竞赛办法及计分:设计英语试卷,总分为60分,进行闭卷笔试。英语以《大学英语》第二册为主。每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校名次。录取前6个队参加决赛(分笔试和口试)并重新排列名次,其余各队按预赛得分排定第7-9名次。外语竞赛各队排名分别以60、55、50、45、40、38、36、34、32、30计名次分。

3.计算机竞赛办法及计分:计算机采用上机操作,主要以等级考试B windows

版规定内容为主,总分为40分。各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各队名次并分别以40、36、32、28、24、23、22、21、20、19计名次分。

(二)运动技能类(200分)1.田径(60分)

(1)设跳跃(30分)、4×400米接力(30分)2项。其中跳跃设跳高、跳远2个项目,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跳跃项目竞赛各队参加2人(其中女生1名);4×400米接力各队参加4人(其中女生1名)。(2)跳跃、4×400米接力按成绩确定名次,并分别以30、27、24、21、20、19、18、17、16、15计名次分。

(3)各参赛队田径竞赛的总名次按2个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4)田径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补充规则在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后另发。

2.体操(40分)

(1)体操竞赛由广播体操、跳绳、单(双)杠、跳马、技巧组成。(2)广播体操:各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全国第三套中学生广播体操《舞动青春》或《放飞理想》比赛,具体内容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比赛时播放音乐;广播体操比赛不计各队名次分,成绩≥8.50分为合格,成绩

(3)一分钟跳绳:各队参赛人数为5人;按一分钟内每队5名队员所跳总次数计总分,600次为每队所跳基数,得20分,600次以上每增加1次为0.05分,达1200次为50分,不达600次的队,该项目为零分;运动员可采用单脚跳,计次数1次;双脚跳,计次数1次;双摇跳,计次数2次;运动员在跳绳过程中如果中断可以重新开始,不停计时,可累积计数。

(4)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具体男、女体操竞赛项目,双杠、单杠中抽选一项,跳马、技巧中抽选一项;各队参赛人数为5人(其中女生1名);各项比赛内容为规定动作,每套动作10分起评,动作完成分值为9.8分,熟练分值为0.2分。

(5)体操竞赛各队成绩按:跳绳总得分×30%+ 2项规定动作总得分×70%-

广播体操扣分(不合格队)确定名次,并分别以40、37、34、31、30、29、28、27、26、25计学校名次分。

(6)体操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在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后另发。3.球类(60分)

(1)球类竞赛设篮球、排球、足球三个项目,在第一次组委会会上由组委会抽签决定其中一项进行比赛。

(2)球类竞赛内容为各项目的基本技术和综合技术;按成绩确定各队基本技术和综合技术竞赛名次,并分别以30、27、24、21、20、19、18、17、16、15计名次分;各参赛队球类竞赛的总名次按2个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3)球类竞赛具体内容及规则在抽签确定具体竞赛项目后另发。4.武术(40分)

(1)武术竞赛由武术健身操、徒手或套路组成。

(2)武术健身操:各队8名队员均须参加《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中《英雄少年》或《功夫青春》比赛,具体内容在第一次组委会会议上由组委会抽签确定,比赛时播放音乐;武术健身操比赛不计各队名次分,成绩≥8.50分为合格,成绩

(3)徒手或套路:每队参赛人数为6人(其中女生1名);比赛内容从武术类运动的踢、打、摔、拿基本技术动作中由参赛队按要求自行选编徒手组合或套路。选用动作要求简单实用,易学易练,特点突出;每套组合或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30秒。

(4)各参赛队员得分总和扣除武术健身操不合格分后为每队武术竞赛成绩,并以40、37、34、31、30、29、28、27、26、25计名次分。

(5)武术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03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补充规则及评分标准另发。

(三)各参赛队按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四项竞赛的名次得分总和确定运动技能类比赛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录取名次:设基本功大赛(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成绩)团

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个人总分(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成绩)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2、成绩相等处理办法

(1)、如参赛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外语、计算机、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各项竞赛成绩相等时,名次并列,其得分按并列名次及下一名次所应得分之和平均,同时不设下一名次。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得分相等时,则以该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成绩次高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如两队或两队以上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的名次列前,余类推。

(4)、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外语、计算机、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奖励办法

获得基本功大赛(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比赛总成绩)团体一、二等奖的各队全体学生给予一定奖励。

七、报名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

2、2011年5月13日召开各参赛队领队会议,确定比赛具体项目、参赛学生名单。

八、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系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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