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52(.3.6)(会签稿)(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南省安装工程预算”。
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
为规范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144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可用于企业扩大规模或进行排污权交易。
第九条 对于超过控制排放量的地方,不分配下年度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
第四章 总减排量管理
第十条
总减排量,是在一定时期内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和增量,各地必须完成的最低削减量。
第十一条
各地应当根据总减排量,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措施,落实减排责任。
第十二条 总减排量按照国家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进行考核。
造纸、印染、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全口径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第十三条
实行总减排量减排措施进度月调度、季通报、定期督导制度。每月5日前,各市环境保护局向省环境保护厅上报上月污染减排措施进度表;每季度,省环境保护厅通报各地减排措施进度情况;省环境保护厅定期组织对各地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实行减排预警。
第五章
预支增量管理
第十四条 预支增量,是在一定时期内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允许增加但不得突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五条 水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包括工业和生活两部分,大气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包括电力和非电行业两部分。
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排污总量,必须从各地年度预支增量指标
中支出。工业项目所需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各地年度工业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生活类项目所需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各地年度生活类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火电行业所需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火电行业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非电行业所需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各地年度非电行业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
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当地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从全省行业内替代;火电项目所需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全省火电行业预支增量指标中支出,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电力集团从集团内部替代,其他火电企业从全省火电行业内替代。
第十六条 预支增量指标实行分级审核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核准火电、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和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各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除省环境保护厅核准外的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准;各县(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初始审查。
第十七条 所有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网上核准,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核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同时申请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各级环境保护总量管理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申请后,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准与否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