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济出口沿线绿化管护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园林绿化管护合同”。
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绿化管护(合同)
发包人(全称):仙游县林业局(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仙游县绿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2014年12月15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了加强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的绿化苗木管护,体现绿化景观效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由仙游县绿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护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工程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甲方就本绿化养护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莆永高速大济出口绿化管护工程
(二)项目地点:莆永高速大济出口,即莆永高速大济出口与仙度路交汇处绿化和仙度路莆永高速大济出口至度尾牌坊门路段绿化。
(三)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清理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8月14日。
第三条 管理标准、管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
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秀里路养护管理标准,每季度验收一次。
第四条 月养护综合单价
本合同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标准,采用固定合同包干(道路绿化及互通绿地养管经费年综合单价为7.46元/m2。),包括项目工作内容操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养护工具、农药、洒水车、垃圾清运等原料、设备,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原因(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的缺陷修
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但不包含暴雨、交通肇事、偷盗、人为破坏、人为践踏等,造成该标段范围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损失(经承发包双方现场勘查确认),苗木费由甲方负责,其余工作和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上报台风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3-5人)。在台风期间,乙方须抽调3人作为甲方抢险救灾队员,由甲方统一安排抢险工作,甲方不再另外支付工资,如人员未能到位,缺少人员每人每天按200元标准从乙方管养费中扣除。台风季节前,必须加固防护乔木(含行道树);同时对原有的防护措施调整更新。否则,由此产生的枯死均由承包人承担更换,费用自付。
8.乙方用于绿化管养自有或租赁的洒水车等,应优先用于本标段绿化养护浇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在管养范围内更换或增加苗木种类,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10.乙方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机械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水源。
11.乙方负责承包绿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垃圾(包括修剪枝条、枯叶及人为丢弃的石块、杂物等)应当及时清理干净;发现歪、倒苗木当天扶正,及时处理交通障碍;发现苗木断枝当天处理;发现晾挂及时纠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类上级检查工作。若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12.甲方可根据上级要求或需要有计划地对绿地内进行绿化改造提升、补植,为了方便管理,3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按定额预算后下浮18%直接委托管养单位施工,费用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所产生的死缺株或空地,能够补植的,都必须在2015年3月底补植补齐,苗木由甲方提供,具体数量以双方现场核实认定的为准。栽植施工及管护至养护期满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
13.本承包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所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卫生等整改通知等文件,乙方须按照整改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处理,费用从乙方当季应得承包款中3倍扣款,并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进行扣分。
14.乙方养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
70分或承包期内3次考核分数<7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管养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且甲方将视情形扣罚该绿地季度管养养护款的1-3倍,作为补偿该绿地补植费用。
第八条、奖优罚劣
为激励承包人做好承包期内的绿化养护,参照仙游县城区绿化养护的运作方式,承包期限定九个月,具体为:
(一)承包期内,年度季平均考核分≧90分,可继续履约;绿地考核成绩≥95分,发放该绿地100%的绿化养护费;75分≤绿地考核成绩<95分,养护费按当季考核分数对应的百分比发放;70分≤绿地考核成绩<75分,发放该绿地30%的绿化养护费;绿地考核成绩<70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二)养管期内,连续2个月月平均考核分≤80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新一轮承包竞标人资格;连续3个季度平均考核分≤75分,终止承包合同,发包方有权另定新的承包人(即乙方),同时取消乙方一年内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养管期内被终止合同的,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所有绿化养护承包竞标的竞标人资格;季平均考核分≤70分,取消该绿化养护承包公司的当季的养护费,并报县住建部门相关部门备案。
(三)养管期内,绿化养护承包公司在甲方从事养护工作的养护业绩、信誉、实力等将做为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上报县住建局相关部门备案,作为今后企业年检和绿化工程招投标的综合评分依据。
第九条、付款方式
(一)本养护项目无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按考核成绩以季度发放养护款,甲方参照《秀里路沿线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督查和一次季度考核,评定相应考核分数及扣款金额,并根据验收的实际养护面积、考核分数和扣款金额研究核发相应当季养护费用,在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核付。
(二)最后一个季度养护款及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合同期满后10日之内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甲方验收并按考核、鉴定情况进行结算,如有新的缺失,乙方须在7天内按原品种及合同期满该苗木正常生长的规格修复补齐,否则,甲方
将对该缺失的修复费用做出估算并处以乙方该修复费用的3倍罚款,从最后一个季度养护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后一个季度内支付。
(三)季度养护费发放方式: 1.参照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2.计算方式:季付养护款=实际绿地面积(行道树)×发包养管经费年综合单价÷4季/年×考核得分对应的养护费发放百分比例-当季应扣款项。
第十条、附则
(一)根据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后,绿地达到移交条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
(二)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详细阅读并接受《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乙方的风险:合同期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养护的花草树木、园林设施、设备、材料等的缺失和损坏,均为乙方的风险。乙方应根据本管养工作的特点投保,保险费隐含在包干综合单价中。
(四)甲方有权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绿化管理的需要组织修订养护标准。
(五)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修正完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
代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