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经历分享我的交通事故兼工伤处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交通事故工伤处理流程”。
真实经历分享:我在上海遭遇的一场交通事故及工伤处理
2013年3月12日,历经一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兼工伤,交通事故处理这一部分总算暂且告一段落
我一直以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笨的人,而且多年在上海从事企业的采购主管和工程师,也算是一个见多识广有阅历经验的人,然而回头反思自己去年遭遇到一场交通事故导致手受伤,虽然这只能算是一个比较简单比较轻微的交通事故兼工伤,但从事故发生当时到现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我大大小小犯了太多的错误。
大多数人都没有在交通事故中或者工作中受伤的经历和处理经验,也没有人希望自己有这方面的经验,但人生难料,谁又能知道自己哪一天不会成为受害者吗?所以提前了解一些相关的程序,知道其中在哪些地方容易犯错误,绝对是有百利而我一害的。
2012年2月22日早上8点钟,下着雨,在上海郊区的一条小路上,我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我靠路右侧正常行驶,突然背后一辆轿车紧贴着我的左臂往前开,我虽然尽量右躲,但它的反光镜还是刮住了我的左臂。这个时候如果司机减速或者停车,可能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然而这个司机明知道刮住了我却不肯停车,她的车拖着我和我的电动车行驶了几十米,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左臂和左膝撞到地上,电动车压在了我左腿上。轿车仍然往前开了几十米,直到我忍着痛拿出手机拍照,车才缓缓停下。
司机是一个30来岁的女人,可以说这是一个缺乏善良之心的女人,她一开就看到了反光镜刮住了我,将我拖行了几十米就是不肯停车,或者是报侥幸心理,以为只要车继续往前开她的反光镜和我的手臂就会自行脱开;或者就是根本无所谓会发生什么后果。这种拖行过程完全是不顾我的生命安全,因为也有可能我最终摔倒并不只是轻伤,完全可能摔到头摔成重伤或者骨折,也完全有可能我最后倒地时会被跟在后面的车会碾压到。
我当时立刻报了警。警察也很快赶了过来。因为我没有外伤,只是感觉左臂麻木。警察认为这是一个很小的事故,建议对方给我几百块钱就算了。之前从来没有遭遇过交通事故,没有经验,心想手臂疼痛最多休息一两天就好了,对方赔我几百块钱应该就可以了。我同意了。对方也没有异议。警察开了个单让她先签了字然后给我签字。
(这时候我犯了第一个错误:遇到类似的交通事故,除非你绝对确信自己没受伤,或者只是简单的皮外伤,否则千万不要拿了几百块钱就走人。就算没有大的内伤,只要骨头和关节有损伤,都不是只有几百块钱能治疗的。而有一些伤在事故当时是感觉不到的。)
我一边签字一边说:“我一天工资200块。你就赔偿我3天工资600块就算了。”她立刻激动起来:“什么一天200块?我最多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一天40块赔你3天工资。”警察也在旁边说我要的太多了,有些狮子大开口了。没有经验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要真要的多了,但我一天的工资还真有200块。我说:“那好,你送我到医院去做检查,有多少算多少,另外你再给我300元误工费。”她仍然不肯:“我可没时间送你去医院。”这时她的一个同伴过来对她说“600块就600块吧,你要是没带钱我帮你给。这样处理最省事了。”她马上激动起来:“你千万不要帮我给。摔一跌就想要几百块,有这种好事我也愿意。”我也有些恼火起来,这样说好象我是碰磁的一样,而且这时候我感觉左臂越来越痛,并且开始浑身发冷,有头昏恶心。我说我们现在也不要说多少钱了,你陪我先去医院看了再说。
她坚持自己没时间,警察也说让我自己去医院。我身上带的钱不多,有些担心不够,坚持让她和我一起去医院,她仍然不肯,警察也说她现在不应该帮我付医药费,要到最在一起结算。
警察让我把我在他写的那张纸上最下方签的一个名划掉,然后就开车走了。对方也走了。只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我的手臂伤已不允许我再骑电动车了,而这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没有公交车。也不可能有出租车。又下着雨,我站在路边全身都被淋湿了。难道交通事故发生
后只要报了警撞人者就可以走了吗?不用送医吗?不要先付医疗费吗?如果我伤再重一些,如果我身无分文,我该怎么办?后来和几个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说起这事,他们说现在很多司机都是这样。
因为距离我上班的公司已不远了。我打电话让单位的一个同事过来帮我一起把电动车推到公司里去。我的第二个错误,我竟然没有检查电动车有没有损伤,后来发现外壳多次裂开。只不过这个错误后果比较轻微,只有两三百块钱的事情。
我忍着痛又走了约一公里才走到公交车站,坐车到附近的一家区级医院。
这时候我已经犯了第三个错误,比较严重的一个错误。只不过很多天后我才知道。交警给我填的那张单子是“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单”。我当时慌乱中没认真看,当时本来也就是打算她给我几百块钱就算了,而且当时还下着雨,警察坐在车中写好递出来给我们,稍一耽误时间多看纸就要被雨打湿了。后来我才发现上面有责任划分一栏,写的是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的原因是我未在非机车行驶。其实我根本没用任何责任啊!这是一条老旧的郊区道路,没有任何道路划分线,而我是靠边正向行驶,我的电动车也是倒在路最边上,怎么能说是我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呢?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对后面处理时医疗费误工费及律师费的赔偿款都有影响。而且简易认定书一旦签了字同意,就不能推翻。如果是一般认定书,15天内不服还可以要求重新复核。
到医院看急诊,要检查头,颈锥,肋骨,内脏,四肢。平常上班身上只带几十块钱的我这天少有的带了600多块钱,仍然不够。打电话让同事送点钱。一来为了省钱,二来我内心对过多的X光片有些恐惧,对医生提出的四肢CT我拒绝了,四肢X光片也只检查了痛的最严重的左臂。检查结果是左肩部关节半脱位。因为我一直有头昏恶心,医生让我住院观察几天,我也拒绝了。
三天后手臂基本能活动了,这时才感觉到左腕也一阵阵地痛。因为已是周六周日,又拖了两天到周一去医院门诊复查左肩和左腕,医生让我左肩再拍一次X光片,同时右肩也拍一下,双肩对比一下。我太担心X光片了,我又拒绝了。左腕拍了张X 光片,显示左腕尺桡骨间隙变宽,半脱位。医生要我左肩和左腕打了一个长臂托石膏,打六周。
几个月之后我才知道我这里了犯了两个严重错误。
我打石膏休息到4月中,拆了石膏后手腕一直红肿甚至腿皮,手腕一用力就痛,甚至有时不用力也会抽筋。5月份在重庆的西南军医大学拍磁共振显示左腕三角纤维软骨有损伤,并且关节处有积液。这家医院还有我后来看的重庆和上海的几家大型医院都表示三角软骨手术不成熟,建议不要做手术,只有慢慢康复,尤其手腕处不能负重。手腕表面看没有任何异常,做轻松简单的事情也没有问题,但一用力就疼痛难忍。比如用脸盆端水,端半盆还能承受,但一满盆就端不起了。
为什么会跑到重庆去?因为这时候我已无法上班,手臂打石膏生活也不方便。而我的家人这时候在重庆,我一个人住在上海没有意义。所以也去了重庆。按医疗保险的一些规定,外地的医疗费报销是比较困难的。但明知道以后报销困难也不能不这样。
按规定工伤认定要在事故发生起一个月内由单位申请,否则就要由本人自己向劳动局申请。我虽然工作地在上海,但劳动合同是以浙江嘉善的一家公司名义签的,社会保险地也是浙江嘉善的(在后面的工伤处理中,浙江公司的合同和保险让我损失惨重),工伤认定也要向浙江嘉善的劳动局申请。2012年7月份我回单位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我把所有的病历和片子交给单位的经办人,他只要我第一天的病历。他说只是申请,只要第一天的病历就行,我虽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还是坚持把所有的病历和片子都留给了他。我只是不想拎着这些东西在上海和重庆之间跑来跑去。一直到10月份,公司嘉善厂的人事小姐才通知我最好亲自到嘉善劳动局去一下。因为我保险在嘉善,但受伤在上海,认定环节一波三折。幸好我亲自去看了一下,见到申请书上只附了我第一天的病历,受伤部位也只填了左肩。我坚持把
手腕部的三角软骨损伤和积液等情况也写上。从后面的经历看,从申请到认定到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经办的人,出于懒惰等原因都会写得尽量简单,而最终鉴定环节却突然非常严厉较真,如果前面没有写清楚,最终的后果很严重。而我也差一点因此损失了几万元。
劳动局经办的人告诉我,因为第一天我没有做左腕的X光检查,我手腕的很可能会不被认定。这是我犯的第四个错误。工伤和交通事故鉴定基本都是以第一天的病历为准。如果手腕伤不被认可,那我后来的误工费和医疗费也都将得不到赔偿。
我还需要到我最初急诊的医院找最初的医生开一个证明,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手腕也受伤了,只是没做X片。于是我又奔波回上海,又找到了那个医生。可想而知,他是不会开证明的。他说他一天要看很多病人,怎么可能还记得5个月前的事情啊? 证明开不到,劳动局那个小姐告诉我她也只能先申报上去,能否被认定她也没把握。
11月份我被通知已被认定为工伤,肩和手腕都被认定是工伤。总算是松了口气。
因为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必须本人签字。12月14号我又从重庆赶到嘉善劳动局,在工伤等级鉴定申请书上签了名。我看到申请书上有治疗过程栏目,我问要不要把整个治疗过程都详细写清楚,劳动局的人说不用,只要我把所有的病历和片子都带着,做鉴定时亲自给医生说就行。
12月15日在嘉善人民医院做鉴定,数百个人,几个医生,场面混乱得很。我对医生说现在对我工作生活影响最大的地方是手腕疼痛,他看了看我的手问我好不好动,我说能动,就是不能用力。然后他问我最初是在哪个医院看的,然后好象这样就要结束了。如果只是这样哪里会有什么伤残等级啊?我忙说我后来拍过两次核磁共振,一直有积液,手一直不能负重。他拿过病历又翻了一页,但并没有翻到核磁共振检查那一张,然后就说我可以走了。我说有后面拍的片子你要不要再看看。但他并没有看我的任何片子和除前面两页病历外的任何病历和任何检查报告。
不出所料,12月31日,我收到的鉴定结论书上是没有等级。但整个鉴定书上除了没有等级几个字竟然全是空白。没有任何伤情和鉴定情况说明。
我不服。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的手腕三角软骨损伤和长期积液够不够伤残等级,但鉴定的时候根本对这部分没做鉴定,这个结果我是不甘心的。虽然申请重新鉴定要去浙江的省会杭州,如果最终鉴定结果没变化,所有的车费鉴定费等等费用都是我自己承担,我还是要再鉴定一次。
这时候我才见到了我的工伤认定书,上面确实说明受伤部位是左肩和左腕,但具体伤情左肩只写了软组织损伤,并没有提到关节脱位,左腕只写了关节脱位,并没有提到三角软骨损伤和积液。哪位经办人员这么偷懒,对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影响啊!
遇到交通事故也要抓紧处理了。交通事故该如何索赔,大多人都会想到找律师。但恰恰就是找律师让我走了太多弯路。刚发生事故没多久我就在一个法律网上发了自己的案情,咨询律师我该怎样索赔。给我留言和电话的律师不少,大都要求我到他们律师所见面。因为我这时还打着石膏,行动不便,我没有去律师事务所。有一个律师带着委托合同自己找到了我的住处,要求代理我和对方打官司,要先交费2000元。我虽然没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经验,但这时候我还在治疗过程中,石膏都还没拆掉,根本还不知道后面的伤情怎么发展,也不知道该向对方索赔多少钱,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答应,这时候说打官司实在是太早了吧?他说我最好和他先签合同,不然他没法代我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没法代我去交警处调取资料。毫无经验,不知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我最终同意签了合同,但做了保留,第一我不填写费用,在我没交费之前此合同对我无拘束,第二他可以拿着我的委托书去和对方商量和到交警队调资料,但如果最终对方不和我打官司,直接就同意赔偿我的损失,此合同也作废。
因为治疗没结束,同时有的律师说上门咨询不管后面怎样先付每小时200元咨询费,所
以我就暂且放弃了找律师。2012年12月,我准备找对方索赔误工费和医疗费。想先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个电话咨询过好几次的律师让我当面谈。在上海莘庄。也是一见面就拿出了委拖书,要我赶紧起诉。索赔我从受伤到现在的11个月工资和误工费,还有医疗费。他们委托的费用是3000元,如果有二审再加2000。如果需要强制执行,再加2000。
第二天在网上查了一个所谓的在上海最权威最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子的律师所。地址在市中心黄浦区的一个大道上。打电话咨询也是要我当面谈。在路上花了一个多小时找到这个事务所,竟然是在一个住宅小区里。两个律师一人主任一个合伙人对我咨询的每一个问题,比如我应该提出多少赔偿,如果起诉我需要准备多少资料,竟然回答都是等你到法庭上时再说吧。当我再问时,一个律师竟然说:“你什么资料也不给我看,你让我怎么回答?”差点让我崩溃。我所有的资料,病历,片子,认定书等等,都拿在我的手上,我问他需要看什么,他竟然说不出来。然而就是大家都无语,场面有些尴尬。敷衍了两句我就离开了。这样的律师不是在浪费别人的时间吗?
去的第三家律师所和第一家一样。也是要我直接起诉。索赔我从受伤到现在的所有工资。但晚上我上网查了下,他们对我问的几个基本问题的回答好象都是错误的。比如最终赔偿时我要承担多少比例。认定书上我是次要责任,律师告诉我要承担30%。但我是非机动车,我在网上查我只要承担20%。还有医疗费和误工费,第一家律师所说我要承担全部的30%,但我自己查,只有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我才要按责任承担。还有误工费索赔金额,我自己查是要先做鉴定,按鉴定书索赔。但两家事务所都是要我按实际休息时间起诉。如果法院按鉴定书起诉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那我的起诉不是必败无疑吗?不仅要付律师费,还有付多出的诉讼费?这样的律师究竟是不专业,还是为了多挣律师费故意误导我?为什么都不告诉我要先去做鉴定呢?如果只赔了一两万,我律师费就要付5000,我还剩多少钱啊?
终于决定先做鉴定,和对方协商不成必须打官司时再请律师。
按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基本都是按硬伤,断了手还是断了脚。象我这种关节脱位软骨损伤长期积液的还真没有规定。百度了无数次,总的结论是我的情况鉴定有等级的可能性极小,但我的情况确实影响了我的工作,而且还要影响很长时间啊,也说不准。
上海鉴定交通事故等级的有8家。2013年1月份,我在上海的一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所做鉴定时,法医看了病历说,“你第一天检查时左腕没有拍片,所以我不能给你鉴定左腕。我只能给你签定你第一天拍片的左肩。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去别的鉴定所问问。”这个法医给了我三个月误工,一个月营养期,两个月护理期。他说 “我之所以给你做三期是因为你病历上当天拍片肩部显示有脱位,所以给你做三期。手腕部分我没法给你做,” 我犯的第四个错误终于产生了后果。
我当时心里惊讶和着急啊,我后来的所有检查和治疗基本都是针对手腕的,如果左腕受伤不算,我还找别人赔什么钱啊?我一时有些昏,虽然不甘不服,但想着一年的诉讼时效马上就要到了,而且可能到任何一个鉴定所得到的答案都一样,竟然也就稀里糊涂地同意了并签了字。这是我犯的第五个错误。不管结果是不是只能这样,从处理事情的方法上讲,我不应该这样就放弃了。而且我也忘了向他确认清楚,是我只计算左肩的伤就是这样的三期结果吗?如果我的肩和手腕都鉴定,是不是能有等级?或者误工期更长?他这里不鉴定手腕,对这种有些争议的地方,会不会别的鉴定所就认为应该鉴定?
回家的路上我越想越不对,我一定要搞清楚。地铁坐到一半我又回头,又查了上海的另一家鉴定所地址,然而这家和前一家的程序序不一样,不是直接就可以见法医咨询,而是必须先把交警队的委托书给前台小姐才可以进去。但委托书已经留在第一家了。我白跑了一次。
第二天我又跑了黄浦区的一家,竟然不在原来的地址上,搬走了。新地址网上也查不到。又赶到长宁区的一家,倒是没要委托书直接见到了法医,我说我手腕尺桡骨脱位,三角纤维
软骨损伤,有积液。他也没看病历和片子,问我手动作有没有问题,然后直接说我肯定没有等级的,三期可以有,但也就是三个月误工,一个月营养和一个月护理期。竟然还没有第一家的时间长!因为我不是正式交费委托,他也有事急着要走,我竟然忘了告诉他其实我的肩当时也受了伤。
第三天又跑了两了律师所,这两个律师所对交通事故案件比较专业,都告诉我要先做三期鉴定。如果有等级再委托律师,如果没等级,最终也赔不了多少钱,就别请律师了,律师费也要五六千啊!先前的几个律师都告诉我反正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最终可以要求对方出,但这两家告诉我如果对方根本不和我打官司,看金额不多直接就赔偿了,这笔律师费还是只能自己出。而且就算上法庭,由于交通认定不是对方全责,我也要承担部分律师费。另外,这两家律师所都告诉我,我不应该直接自己就找一个鉴定所鉴定了。虽然鉴定标准是同一样的,但在一些可高可低的地方,不同的鉴定所不同的律师甚至面对不同的人,给的结论可以是有一些区别的。律师介绍过去的和我自己随便找上门的,结果可能也会有一点差别。
大概我又做错了吧?但我不是没找过律师啊?那些不专业和不负责的律师真是害人误事啊!
恰好遇到一家律师所约了一个法医上门看片,他看了我的片子也说没有等级,三期结果和第一家一样。我又忘了问把肩伤加在一起误工期会不会更长一点。
花费了三天时间,虽然最终得到的结果和第一家的鉴定结果都是一样的,但还是没有掩盖我在鉴定过程中所走的弯路和临机处理不当。
我告诉法医我在第一家鉴定所遇到的事情,我说他们不给我鉴定手腕,但给我的三期结果也是一样的,既然结果一样也就无所谓了。法医的回复立刻让我紧张:“如果不鉴定手腕,对方可以说手腕伤与事故无关,后期相关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拒绝。”要命啊,我后来的所有检查和治疗基本都是针对手腕的,如果左腕不算,难道我后来所有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等都不到法律的支持了?我第一天的病历上也写了四肢检查,难道一定要当时四肢每个部位都做X光或者CT吗?就算做,几个月后做核磁共振检查出来的左腕软骨操伤和积液当时也查不出来啊?臂和腕是手臂的两端,手臂受了重创,一端错位,另一端几乎肯定也会受伤啊?
原本以为肯定能得到的赔偿突然又产生了变数。
2013年1月17号,我到杭州重新做工伤等级鉴定。这时候我才知道我第一天就诊时还犯了一个大错误。
第六个错误:现在上海的医院拍片检查,一般是不提供片子的。医生在联机的电脑上看。我检查了那么多项目,也只是给我了手腕的X光片。其它部位,包括肩部关节半脱位,也只是给了我检查报告。我一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我是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仅是交通事故也是工伤,因为有病历和X光片报告,不管是后来的工伤认定还是法医的鉴定,都没有对肩关节的半脱位产生疑议。然而几个月后,2013年1月17日,我在杭州做工伤等级重新再次签定时,医生说,检查报告他是不看的,他只看片子,没有片子,他不承认也不会做鉴定。但在这之前我已做过交通事故鉴定,也做过一次工伤等级鉴定,从来没有人说没有片子就不鉴定我的肩伤啊?
天啊!我怎么也没想到最终结果竟然成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鉴定我的腕伤,工伤鉴定不鉴定我的肩伤!
所以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第一次医院检查时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要的片子一定要拿到!
2012年1月底,我拿到了正式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报告。因为没有等级,总赔偿金额不多,去掉医疗费总共只就一万多元。保险公司对医疗费中非医保部分不赔,误工费也不是
按我的实际受伤前3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而是按我公司开的一个基本工资证明计算。这两项就少赔了我近1000多元。如果走法庭起诉,这两项都是可以得到全赔的。但为了1000多元打官司耗费有些不值,而且对方,也就是那个女的答应这一千多元由她补偿,我也就放弃了起诉。不过我一直不确定我走调解处理的路是否对。或许我本可以要求一些精神损失费,或许我可以要求更多的误工费,但也许都得不到法律支持!
但最终还是走了起诉维权的道路。
在保险公司理赔时,在各项赔偿金额都确定好后,加总金额这件事情是保险公司的人员和对方一起计算,这么简单的事情我想不应该会出错。也就按照她们加出来的金额拿了钱并签了字。这是我犯的第七个错误。这件事情一定要自己亲自认真核对计算一下。一个小时后我再次看了一下调解协议,才发现那个女人和我谈好的她要补我的那部分钱被少写少算了500元。不知道是无意的还是故意的。我竟然又犯了一个低极的错误。
打电话给那个女人,她坚持没有写错算错。我发短信给她,她回复没写错,如果确认错了,她会补给我。
500元不多,而且要过年了。那就等过年后再说吧。过年后再给她打电话,竟然一直占线中。原来已把我拉到了黑名单。我是何等愚蠢,竟然会相信这种女人!
500块钱不多,想要回来要花不少时间和精力。但如果这样便宜了她,也太郁闷了。不是为了钱,而且这种罪行必须惩罚,不能让她得惩。
到交警队调了对方的资料,对法院递了诉状。手机短信提到了我们本来谈好的金额,这竟是唯一的证据,不然只能认了。
立案跑了一次,通知调解去了,对方没去。改时间。后来又去了一次。500元钱总算拿了回来。虽然不多,也花了不少时间,不知道值不值得。
回顾整个过程,原本以为一个简单的事故竟然这么复杂,而我竟然又犯了那么多错误,可想而之。如果是更复杂的事故,如果当事者的经验阅历等比我还差,不是会走更多的弯路儿犯更多的错误吗?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有人指导,我本来是可以少浪费多少时间少花多少路费少走多少弯路少犯多少错误的啊?
在上海重庆等很多城市的一些繁杂的立交路口,都会有一些人手举着写着“带路”两个字的牌子。在这些地方,如果自己不熟悉并且没有人带路,是很容易走错道理的,不仅多花了油钱,又浪费了时间,甚至可能误事。这些负责带路的人,凭的只是对道路的熟悉,谈不上专业技艺,也谈不上知识水平,最多只能算是出售自己的经验吧?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经验和阅历,这些其实都在财富啊,放在自己心中也许永远再用不到,但写出来贡献出来,让后来的人可以少犯一些错误少走一些弯路少浪费一些时间,这些经验也才真正变成财富,虽然是别人的财富。
希望我的这篇文字能给需要的人起到一定的带路和指点作用。
至于本件事情工伤处理的部分,2013年2月6日终审鉴定结果10级伤残。我的坚持得到了认可。至于和单位的索赔,至今还没有结束。也是异常复杂和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