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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效能的几点认识
2010-01-12 10:13:55
2009年以来,为策应鹰潭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余江县委县政府以发展物流业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推动余江经济进步的助力器,大力推进物流业的发展,余江物流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从其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我县物流企业的发展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业务上,与现代物流业所具备的集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业务整合体系及信息化管理还有很大差距,下面仅就我县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一、我县货物运输业现状
余江货物运输业发展起于2004年,源于余江县重点税源企业江西天狮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的发展状大,为解决公司货源配送问题,减少运输成本,余江县邦达运输有限公司应势而生,这是余江县成立的第一家专业货物运输公司,是余江货运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后来的几年,余江货运业发展停滞不前,而随着相邻地市货运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辖区企业的货源配送为外县车辆或个体闲散车辆完成,本地车辆及车辆税收大量外流。在招商引资大环境下,物流业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县物流业得到快速发展,一些外地货运企业及车辆陆续进驻余江,货运税收大幅增加,目前,余江共有货运企业19户,营运车辆吨位达到0.8万吨。2004-2007年,余江货运税收均在50万元左右,2008年达到577万,2009年1-10月达到1240万元。从运营状况看,企业管理大都是粗放式管理,运营成本高,税收征管效能低。
二、货运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货运业共同发展,经营方式呈现多元化。货运业的发展在繁荣地方经济的同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课题,原来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货运业的税收管理也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
1、财务核算不够规范,政策落实难以到位。在对一些货运企业的管理中发现,货运企业帐务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账目不全,成本、费用核算不清,现金交易普遍。包括两类企业,一类是以挂靠车辆为主的企业,这类企业的车辆大多是个体挂靠车辆,企业只是收取管理费、承包费,企业无法掌握车主的营运、收支状况,税务机关仅能采取核定营业额的方式核定其应纳税额,致使税款流失;另一类是有自有车辆的企业,其业务往来基本是通过现金交易,由于财务核算制度不够健全,收入、成本、费用难以核实,造成税源不实,给税务管理带来较大难度。二雇用车辆核算失真,造成税款流失。一些货运企业在自有运力不足的状况下,往往租用其他车辆共同完成运营业务,在雇用车辆的收入、费用分摊及税收缴纳上混为一体,不分开核算,造成税款流失。三是发生多项业务未分别核算,套用低税率的税目申报营业税。税法规定,物流劳务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物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物流业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部分货运企业故意将全部收入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按3%申报营业税。
2、帐实不符,税务部门查核困难。目前,一些货运企业特别是自开票纳税人,为了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往往有帐务上做文章,故意多列成本、费用,减少利润,由于货运车辆大都在外地营运,一些票据无法核实,即使其相关财务指标远远超过预警指标,在企业千方百计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隐瞒或解脱后,税务机关只能就一部分费用做些调整,税款还是不可避免地流失。
3、票据管理不力,造成税款流失。货运业费用主要以各式票据为主,虽然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上做了不少工作,加大发票违打击力度,但是纳税人使用假票、发票现象仍时有发生,加上货运企业发票大多是外地发票,在发票的甄别上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不小的征管难度。
4、个体车辆管理失控,手段有限。在今年实施燃油消费税后,原来由交通稽征部门代征代扣的车辆税收征收体制被打破,个体车辆营运税收的征收成为一个极大的征管难题。另外一些个私企业,由于这类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收入、成本费用核算不清,难以查实,税务机关往往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其税款,因此,这类企业在交易时一般采取现金交易,不要发票,给承运货物的车辆业主逃税开了方便之门。
三、物流业税收管理弱化的原因
货运业税收管理弱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货运业呈多样式经营、多元化管理,税务部门获取车辆信息手段有限,对外出经营车辆实际运营状况及实际营业收入情况难以掌握;二是纳税人纳税意识差、很多车主千方百计偷逃税款;三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力,未形成应有的合力,使税务部门委托代征工作难以落实。四是与运力相关的经济指标缺乏系统的评价值,如行业利润率、运费标准、运营能力等,使得税务机关在对货运业的管理中比较被动。五是税务部门对车辆管理缺少应有的手段。运输行业点多、线长、分散于全国各地,税务干部人力有限,再加上各级政府明确规定,除交通部门外不得上路检查,致使税收管理难以全面控管到位。
四、加强物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税法宣传、营造一个依法纳税的大环境
由于纳税人对货运税收政策不尽了解和一定程度的利己、侥幸思想作怪,货运企业不可避免存在在纳税上钻空子,想方设法少缴税或不缴税。税务机关要抓住纳税人心理,在税法宣传上下功夫,把税法宣传辅导工作做到经常化、精细化,让纳税人真正地懂法、守法。要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的思想,要及时、准确地将税法公告给纳税人,另外就是要分类宣传。要根据纳税人状况实行不同的宣传和辅导,把纳税人最关注、最需要的政策及时向纳税人送达,要形成一个依法纳税光荣的大环境,将全体纳税人都融入其中,只有所有的纳税人觉悟提高了,纳税自觉了,税款流失的情况才会得到改善。
(二)切实加强对物流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
1、加强对货运企业运输车辆的管理。企业登记后,纳税人车辆状况是公司营运业务的龙头,管理部门要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资料认真审核,包括车辆登记部门的车籍信息表,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车辆保险单据等,查实有无借用车辆,作废车辆,从源头上杜绝 “开票货运公司”的违法设立。
2、加大对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及年审力度。除办法所列的一些资料如一照、三证外,对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先给予一定的运营期,将事前认定后移,对其运营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车辆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再进行认定。年审中,税务机关要加大对纳税人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现金流量及车辆运营状况的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整改或取消。
3、加强货运企业所得税成本管理,正确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重点是加强对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纳税人能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准确核算收支,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实行查帐征收,并加强对涉税项目的核查,防止企业不缴、不缴企业所得税。对不能准确核算,采取按代开票纳税相同的附征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4、加强货运企业税收政策管理。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按业务内容分项核算,混淆不清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分别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和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二是加强对联运企业和货运企业的纳税辅导,对联运企业从其总收入中允许扣除其支付其它物流企业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对货运企业从其总收入中允许扣除支付给其它货运企业的运费,以上两项扣除必须附相关合同协议、发票和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税务部门认证方可扣除。
5、加强对货运企业的纳税评估。与公安交警部门以及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深入调查,采集货运指标,合理确定预警值,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数据比对,筛选评估对象,开展纳税评估。
6、加强对货运企业的日常巡管。征管部门要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动态监控,不定期的深入物流企业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企业收入情况和开票情况。要了解和掌握企业财务核算、车辆运营及发票开具情况重点看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税款是否及时足额进行了纳税申报;货运发票开具对象与运输合同签订单位是否一致;现金流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车辆、吨位是否发生了变动;开票金额与其运能是否匹配等,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比对。一旦发现物流企业有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行为,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有问题的纳税人,要积极开展约谈,下发《巡查巡管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建议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案查处。
(三)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建立起协税护税网络
货运行业的经营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如工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运输管理部门、国税等。税务机关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成立货运业一体化管理机制,各职能部门强化协作,共同作战,形成合力。
一是与交通、公安、农机等车辆管理部门,切实加强配合,定期、及时、准确提供车辆运输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实行运输车辆税收的源泉控管,防止税款流失。二是是公安交警大队对机动车辆办理年度审验时,凡没有地税部门开具的本年度车辆税完税凭证的,一律不予办理。三是积极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对运输车辆逐村、逐户、逐企业清查,依靠县、乡政府,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乡村的协税护税组织,逐户逐辆登记造册,全面准确地掌握车辆使用情况,税源底数,定期公开各户纳税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报奖励办法,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农村零散税收的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
(四)加强税收稽查,加大偷逃税处罚力度
一是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货运业税收专项检查,对发现有偷逃税行为的货运企业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处罚,并视情节严重对其发票采取停供或停开处罚,同时通过以点带面,抓典型,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法的刚性,营造良好的货运业税收征管环境。二是加大对违法开具货运发票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国税部门的配合,利用发票协查信息和货运预警指标对货运企业运营能力与发票开具情况进行比对,严厉打击代开、虚开运输业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