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普法难题及对策_农村普法情况报告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4:02:5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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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农村普法工作几大难题及对策

“六五”普法启动在即,笔者有幸参与基层实地调研,与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深入接触,耳闻目睹了如今农村普法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加之笔者三年从事普法工作的经历和见闻,对当前农村普法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农村经过二十五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民主自治、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仍存在着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人大于法”的观念仍大行其道„„这都反映出如今在我国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给我们的普法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现状:农村普法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从农民角度来看,“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意识还存在着一定的空间,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少数人在观念上错误认为 “人大于法”,普法教育是搞形式,走过场,学与不学一个样。此外,当他们看到极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不依法办事,存在着权大于法的现象时,也就失去了学法积极性和自信心。

从干部角度看,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任务,既花钱又费力,又看不出成绩,所以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这些思想严重阻碍了普法工作的进程。

(二)具体工作难到位

我们每年制定的普法目标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实行起来非常困难,甚至无法实现,这里提出以下几点:

1、普法对象难集中。康平县有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7万人,村民居住分散,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近些年农村青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员增多,留居在家里的多数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就造成了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内容难落实,普法效果不明显的事实。

2、普法时间难保障。为追求经济利益,农民们忙于搞新农村建设和奔小康,各自为阵,狠抓生产。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间忙农活,农闲时,外出打工忙挣钱,不外出的,也把空余时间都放在赌钱、打牌等娱乐活动上,很少有人抽空坐下来学法律。

3、普法内容难理解。农村普法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而我县农民文化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就算他们肯坐下来花时间去学习,大部分农民也很难接受

规范抽象的法制教育,发给他们的《农民200问》、《法律援助手册》,他们也不能完全看懂,传统的宣教内容和方法不能适应低文化群众的需要。

这些问题造成普法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普法的触角需要进一步延伸。

(三)工作机制缺保障

1、普法人才不足。这些年,农村也培养出了一大批人才,虽然他们的文化素质并不输城里人。但是,县城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毕竟不如城市,所以,多年来高素质人才流失相当严重。真正高素质的专职法律服务人员数量很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多数成员都属兼职,法律素质也不高。

2、普法经费不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仅有的经费也经常用于人民调解,毕竟,事情有轻重缓急之分,经费首先要解决纠纷,剩下的才能用来聘请律师或者购置普法设备进行普法。不只是经费,普法所需要的宣传资料、教材、普法装备等也严重缺乏,客观上制约普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专业手段不足。普法方式、手段需要不断创新,当前农村的法制宣传还停留在发宣传资料、讲法律课、贴标语等老一套的形式上,没有创意和新意,百姓早已不屑一顾。

4、装备设施不足。目前大多数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电视、报刊等媒体,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而大多数村(街、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次数也不多。

反思:农村普法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基层农村干部素质不高

多年来,我们忽视了对基层农村干部的培训教育,尤其是基层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后,对选出来的基层村、组干部,没有普遍的、系统的、完善的培训制度,不能适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时代要求。

(二)农村普法制度建设滞后

依法治村,必先依法建制,靠制度作保障。目前,农村的依法治村工作还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近几年虽然建立了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如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但还不够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更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因此这些规章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三)农民群众整体素质不高

多年来,我们不仅忽视了对农民的市场经济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而且也忽视了对农民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法纪观念的教育,这是农民群众整体素质不高的重要因素。农村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普法教育、基层法律工作

机构的财政资金缺少,农民学与不学没有硬指标,没有制度约束,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被动、冷漠的态度,存在着回避、应付的情况,农村普法教育就容易继续停留在表层,无法深入。

回应:解决农村普法工作中的问题的对策

(一)“深入,再深入”

农民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应深入农村偏远山区、田间地头,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扫除普法的死角、盲点,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倾听农民的心声,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普法真正深入农村千家万户。只有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农村的普法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抓紧,抓牢”

抓紧时间,抓牢对象。全县每年都有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在民工外出前,建议政府、各普法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在外出务工期间,要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维权办公室,为他们提供维权指导和诉讼代理,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农民工时刻感受到“娘家”人的关怀。利用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之际,不失时机地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使其学会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懂得依法维权。

(三)“要实用,更要活用”

各项载体,要充分利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建民主法治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刚化,固化”

要“刚化”普法队伍,切实加强专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议各镇、各单位普法办按“20户一员”的标准,配齐普法辅导员。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和健全考核机制,县普法机关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进行考评,并坚持每年督查1次。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县政府财政要确保每年拨一定的普法教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这部分经费应当“加固”,每期按时到位,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结语

普法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各级

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深化,农民的法律素质得到切实提高。

(康平县司法局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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