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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的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局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学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对促进教职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深化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各学校、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
二、规范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进一步完善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永乐学区请销假制度》及教职工脱产进修、外出学习、离退休、自行离职等相关人事管理制度。
1、请假
一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假的,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及时向学校销假;如请假期满后仍需续假的,应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续假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办;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期满不按时返岗、或由他人代办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课)论处。
二要严格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①中心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请假需向学区申请,经同意后向教育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请假,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②学区、中心小学、幼儿园副职领导两天以内者向学校、学区请假;三天以上者由本人提出请假申请,学区校长加注意见后,报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 1 ③教职工请假2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3-7天的由学区校长审批,7天以上者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报告,经校区校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教育局主管领导批准,并在人事股办理准假手续。
严禁口头向校长请假或“化整为零”办理请假手续。
三要严格《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请假类别”、“请假理由”、“请假期限”栏应由教职工本人填写,“本月累计请假天数”、“单位意见”栏由学校填写,属校长(园长)审批的,由校长(园长)签署“情况属实,同意事(病)假X天(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呈报县教育局审批的,由学区校长签署“该同志已连续(或累计)请事(病)假X天。经校务会研究,同意事(病)假X天(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反面粘贴请假经严格审核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要严格考勤考绩,执行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考绩,加大考勤力度;要建立考勤考绩档案,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登记管理,及时将教职工每周(月、学期)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次月2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公休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上报学区,学区统一整理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务公开栏内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按照 “第六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几类特殊情况处理。
2、外出学习培训
(1)教职工外出离职参加的学习培训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加的各类会议、活动或学历提高进修学习,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调研活动,包括学历提高进修参加规定的短期学习或到高等院校脱产进修学习。
(2)教职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教研交流等活动,应按程序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告,并协助学校安排好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参加培训;
(3)教职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对于确须脱产进修人员,须在成人高考报名前由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报名。对于外出学习6个月以内的,凭有关文件或录取通知书,由单位审查,教育局审核,报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外出学习6个月以上的,凭有关文件或录取通知书,由学区校长签署意见后,并县局审批,经批准参加脱产进修的人员,持《入学录取通知书》到县教育局填写《脱产进修协议》,办理脱产进修手续,并在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完善制度
各校要认真按照《永乐学区教职工请假规定》及此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激励机制。把教职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情况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
四、落实责任
各校校长(幼儿园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请假考勤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杜绝任何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形式离岗创收或请人顶岗。实行“谁管理、谁负责”,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
一是要严明请假考勤纪律。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②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③未经校长批准不参加本校规定的学习或活动,以及擅自停课、调课的;④因工作调动未按时到岗的;⑤在请假期间从事其他与请假事由无关的活动或非法活动的;⑥借脱产进修或攻读研究生学历为名从事其他工作的;⑦伪造假证,骗取病假或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⑧未办理借调、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⑨以个人名义临时雇请人员顶岗而本人不上岗的;⑩其他请假以外情形本人未实际上岗的。依据《永乐学区教职工请假规定》有关规定,对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学区将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本人立即回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对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上报县教育局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从自动离职结论下达之下月起停发其工资。
二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凡私下允许教职工“化整为零”请假、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请假手续、或超权限审批请假手续、或匿(瞒、虚、缓)报教职工旷职行为、或对借长期患病人员放任自流、对未经办理借用手续擅自借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违反请假考勤纪律的,经督查发现或被投诉举报查实者,学区将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长相应处理。
201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