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危险源自查整顿的紧急通知([1].4.20)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大危险源自查表”。
关于开展公司在监工程(上海区域)重大危险源自查整顿的紧急通知
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监理部:
4月12日晚上20.40分许,在建的万达广场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车道基坑围护体坍塌,造成基坑边工地围墙和一二八纪念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塌陷的事故。按照公司领导层紧急会议的要求,立即开展公司在监工程(上海区域)重大危险源自查整治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整治活动的工作安排
1、现场项目部从4月21日~24日立即开展自查活动,主要包括现场重大危险源实施和专项方案报审、总分包资质报审、分包合同及工程量报审、分包单位主要人员资格报审等情况的监理审批意见、专项监理细则编制、以及分包方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检查记录项目经营行为、五一节前安全检查等,自查应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备查)
2、分公司组织力量从4月25~27日进行分公司内部上海区域项目全数检查,并于4月28日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备案。
3、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从4月25日~28日对公司直管项目进行全数督查。5.1节后对分公司项目进行有选择的抽查。
二、自查责任落实到人原则
本次自查整治活动中,各项目总监是自查自纠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子)公司经理是其管理的项目全数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经理是对公司直管项目督查和对各(子)分公司被抽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三、整治标准从严原则
应严格按建设部【2008】87#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市政府2011年1号文件的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和各分(子)公司、公司各级管理层面在自查自纠、检查和督查工作中均应从严检查、及时整改、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自查自纠整治活动检查结果处置
本次自查自纠整治活动开展后,经分公司检查及公司相关部门抽查仍被查出有违反【2008】87#文件以及市政府2011年1号文件的要求,将实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扣发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网盘上进行通报批评。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