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1210 定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卫办综函〔2010〕1033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补助271号)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精神,我部制定了《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2010年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项目管理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的网底建设,提高中西部地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新农合资金即时结算管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为中西部地区90%的村卫生室配备电脑,为中西部地区70%以上的农村居民配备健康卡。
(二)开发与整合村卫生室信息化软件,实现与乡镇卫生院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实现新农合即时结算以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
(三)加快区域(地市级或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成系统安全、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资源共享的省、地市、县(区)、乡镇、村级卫生信息化网络体系。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2个省(区、市),2164个县,423405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1.硬件配备。
(1)各省(区、市)选择90%的村卫生室配备1台电脑,配备打印设备、读卡器及农村居民健康卡。对于实现不了的边远山村,研究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等其他方式建立实时联系。
(2)各省(区、市)选择10%的村卫生室配备移动数字处理机。
2.系统软件。(1)数据库软件。
(2)应用集成中间件软件。(3)Java应用服务器中间件。(4)消息中间件。3.功能规范与数据标准。
(1)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规范。(2)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标准。4.应用软件。
应逐步满足以下要求:
(1)支持村卫生室管理参合农民的基本信息和就诊信息包括家庭和个人信息采集或编辑、缴费情况及就诊费用网上报销申请、审核和即时结算。(2)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整体设计,实现档案管理与业务系统紧密相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就诊、会诊等信息在服务过程中动态更新。
(3)支持村卫生室全科诊疗、收费、药品管理等日常业务。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可随时查阅、更新患者的健康档案;实现诊疗与慢病管理、建档和随访等公共卫生服务联动;配合国家重点发展中医政策,为乡村医生提供中医经验处方。
药品管理实现采购、配送、使用、价格、报销、药品追溯和有效期管理。提供与诊断联动的门诊病历书写,开具处方。为常见病、慢病建立门诊病历模板、处方模板,提供合理用药系统,为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提供保障,减少医疗差错。
(4)支持儿童、妇女、老年人、慢病病人、残疾人、重性精神病病人等重点人群专档管理,记录定期的体检信息和不定期的随访信息,根据随访记录自动生成儿童生长曲线、慢病病情发展曲线,记录病情的发展过程,方便医护人员制订干预措施。
(5)支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工作量统计和绩效考评。
(6)支持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5.与现有信息系统的集成。
(1)已建成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的,要整合新农合系统,建立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
(2)通过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村卫生室之间以及村卫生室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的信息共享。
(3)符合卫生部最新的技术规范和数据标准,同时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扩展性。
(4)要求支持集中部署,系统维护成本低、实现自动在线升级、操作方便,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卫生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卫生部负责制订技术方案。
2.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卫生部。
(二)资金安排。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商地方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解决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与县卫生信息平台连接的网络通讯和打印设备、读卡器、健康卡、耗材等经费。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9.05亿元,平均每个行政村4500元,包括软硬件建设。项目共覆盖中西部22个省(区、市)2164个县423405个行政村。
(三)招标采购。各省(区、市)卫生、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购买品目、规格和数量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报卫生部、财政部备案。
四、项目执行进度
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更改用途,不得挤占、挪用。
(二)卫生部将按照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三)项目完成后,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12年1月底前将项目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卫生部、财政部。
抄送:财政部办公厅,中西部各省(区、市)财政厅局。
卫生部办公厅
2010年12月10日印发
校对:金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