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未婚同居是事实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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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你选择好没?
律师表示对于婚姻而言有很多时候有特殊情况的,这种特殊情况可以分为事实婚姻和同居。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满足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同居关系。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④ 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发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①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法律教育网原创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②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③ 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的效力。
① 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② 经查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律师表示对于事实婚姻和同居是有后果、保护对象等根本的区别,所以在审视自己的特殊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区分对待。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应的律师,律师可以在事实的基础上加以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