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乡公交客运公司集体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新密市城乡公交客运公司2011—2013年
集 体 合 同
本合同由新密市城乡公交客运公司与新密市城乡公交客运公司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强相互合作,共同促进公交客运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公司工会委员会是代表全体职工的集体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个人和单位的关系,并监督和协调各种关系。
第三条:公司行政领导在执行各项政策、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代表意见,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广大职工权利和义务,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
工会积极支持公司经理依法行使各项权利,支持公司行政领导的全面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和整体利益。
第二章 管理目标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以管理目标为共同努力方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努力完成2011—2013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1、安全科: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行车日志,催缴保险到
1期的车辆保险率达到100%,并做好车辆的月检、季检、年检和车辆档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行车事故。
2、业务科:做好车辆的档案管理、车辆过户、报废等方面的业务,协助安全科、办公室和其它业务部门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3、办公室:认真做好上通下达,协调各科室的各项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地执行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安全运行,制定各项学习培训计划,积极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4、GPS室:按照公司GPS监控管理办法等规定,发挥GPS监控平台作用,严肃处理超速等违章行为,确保公司各线路车辆安全、有序运营。
第五条:公司行政领导领导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权利,落实职工的各项劳保待遇。工会每年组织召开1次职代会,认真行使职代会职权。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议案问题,公司行政领导与工会代表要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在下次职代会上给予回答。
第三章 职工聘用
第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行政领导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时,工会和公司行政应教育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行政与上级劳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时,其标准要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而制订。同时应听取工会代表的意见。
第八条:在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公司工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应报上级劳动部门仲裁。
第四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下占用职工休息日和和法定假日,应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以后调休。
第十条:公司要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确保本单位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切实得以落实,工人工资每月在月初十日发放,不得拖欠和扣留职工工资。
第十一条: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的制订和变更,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二条: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产、探亲假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四条:公司行政应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对本公司职工继续在社会保险参加全员统筹,按规定足额交纳保险金。
第十五条:关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对单位职工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工会协助公司行政作好各项劳动保险和安全教育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要落实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负责加强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工作,配合行政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不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第十九条:每年夏季,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应根据制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细则,按时发放。
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伤或其他危害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费,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九章 纪律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行政有权依据本单位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违犯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有一定影响及后果严重的职工,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
分,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第二十五条:工会对公司行政处理职工有不同看法,有不合理之处的,有权提出异议,并与行政协调解决。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对深化改革与技术革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十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立有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组成,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首先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份,报送企业上级工会一份。
法人代表:
工会代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