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地例会会仪纪要1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地例会纪要第14次”。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判庭法院项目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
理
例
会
(十三)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项目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工程会议纪要
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审判庭项目
第十三次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4年3月7日16:30
地点:工地会议室
主持人:总监王庆一
参加会议人员:详见会议人员签到表
会议主题:第十三次监理例会
一、施工单位:
1、汇报春节前后现场进度情况:施工人员基本到齐,二、三层墙体砌筑基本完成。
2、二次结构施工将在3月26日完工。
3、屋面找平在3月8日完工。
4、下一步将要进场的防水、保温及水电材料进行送检。
5、在3月28日前整理资料,争取28日进行主体验收。
6、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工作,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无小事,必须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二、监理公司:
1、施工所用的混凝土砂浆从外架进入严格意义上是明令禁止的,考虑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从外架进入,但必须加强安全监督;
2、防水及保温岩棉板材料必须资料齐全,复验合格才可施工;
3、现场存在部分工人不戴安全帽现象,现要求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4、运输物料的井架必须专人负责操作,并将操作人员资质上报监理部,禁止非操作人员开动。
5、消防资质上报监理部。
三、建设单位:
1、朱院长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工地的业主代表,今后现场工作将由符主任,曹工负责。
3、尽快与材料商签订合同,确定材料、品牌、价格等事宜
4、施工方与监理单位在现场要积极沟通相互协调,将工地管理的井然有序,确保项目圆满完工
5、对于监理提出的安全问题要重视,加强现场的安全工作。
记录整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龙子湖法院项目监理部
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抄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
抄送: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公司 说明:收件单位如对以上记录有异议,须在收件后二天内书面通知记录单位修正,否则
视为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