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出点操作规定(云审发〔〕135号)[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云南省审计厅文件
云审发„2009‟135号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出点操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云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出点操作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当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经济责任审计局一处反馈,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领导出席会议,重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请审计厅厅长出席会议。
第四条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进点会议的人员。㈠被审计单位参加进点会议的人员: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被审计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内部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为州(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时,当地党委、人大、纪委、政府主要领导、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参加。
㈡审计厅参加进点会议的人员:厅领导、审计组所在处室负责人、审计组全体成员。审计组应安排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㈢重大经济责任项目应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应由被审计单位安排有关负责人主持会议。州(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应由州(市)党委或政府一位领导主持会议。省级政府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应由省级政府部委办局一位领导主持会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董事长)经济责任审计,应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省级事业单位及高校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
㈥审计厅出席会议的厅领导讲话。主要内容包括:简要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的权限和被审计单位的义务;阐述审计工作的作用及重要性;对审计组及被审计单位提出要求;其他需要强调的事项。
㈦州(市)党委书记出席州(市)长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议,由州(市)党委书记讲话。
㈧会议主持人作总结。
第七条 进点会议结束后,应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进点公告。公告应张贴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区域明显位置或以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内容。公告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名称、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实施时间、审计组人员名单、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及驻审计厅监察室联系电话。
第八条 经济责任审计出点是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时,所召开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
㈠审计组应提前告知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出点的具体安排,并约定召开审计出点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以及参加会议的人员。
㈡审计组所在处室负责人要报请分管厅领导出席会议,重大
㈠审计组组长或副组长、主审通报审计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审计组对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审计建议、对审计报告书面反馈意见的法定期限和要求。同时,告知被审计单位填写好•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情况反馈意见卡‣,并寄(送)至驻审计厅监察室。
㈡审计组其他成员作补充说明。
㈢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存在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㈣被审计领导干部发言。
㈤审计厅出席会议的厅领导讲话。
㈥州(市)党委书记出席州(市)长经济责任审计会议的,由州(市)党委书记讲话。
㈦会议主持人作总结性发言。
第十二条 出点会议结束后,应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出点公告。审计出点公告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公告应张贴在被审计单位办公区域明显位置或以电子屏公示公告内容。公告内容包括:审计组出点时间、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情况(包括审计期间的各项经费自理情况),以及驻审计厅监察室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