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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花镇中心总校专任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学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进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总校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定《梧桐花镇中心总校专任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末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的所有专任教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考核:
(1)本学期请假、外出学习,借调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人员。
(2)本学期受行政、刑事处分及党纪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为人师表等。(2)能: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学识水平、教育能力、教学能力。(3)勤:包括本学期出勤情况、个人业务进修和外出听课学习等。(4)绩:包括学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培养人才情况以及对学校的特殊贡献,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四、考核领导小组
总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各学校、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园长)、业务校(园)长、教导(保教、后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要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校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五、考核方法
分初评和综合评两部分。初评是经本校和总校平时监控根据相关的项目赋分进行评估考核得出的相应分数,综合考评是总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全镇教职工在相同或相近工作岗位上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所给予的评议分。初评分占90%,综合评议分占10%,即:教师考核最终得分=初评分×90%+总校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分×10%。
初评分由民主评议分(满分100分)、检查考核记录分(满分200分),奖励附加分(满分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350分。
总校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分,满分350分。
六、考核过程 初评(350分)
(一)民主评议分:
主要是德、能两项,德50分,能50分。
评议方法:学校班子评议、教师评议、家长评议和学生评议。幼至二年级的教师考核:教师评议占40%,家长评议占30%,学校班子评议占30%;三至六年级的教师考核:家长评议占20%。学生评议占20%,教师评议占40%,学校班子评议20%。
幼至二年级教师初评分=教师评议分×40%+家长评议分×30%+学校评议分×30%;
三至六年级教师初评分=教师评议分×40%+家长评议分×20%+学生评议分×20%+学校评议分×20%;
1、德(50)分
A、政治思想(10分)
☆拥护党的领导,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分); ☆团结同志(5分); ☆服从领导(3分)。
否决项:对党和国家不满,发表有辱党和国家的言论的,使用各种报复手段诽谤、中伤他人,散布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的。(注:符合否决项的,所属项目总分为0分,以下等同)
B、职业道德(20分)
☆安心本职工作,热爱学生(3分);☆不借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让学生干私事、私活(3分); ☆能够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教育的合力(4分);
☆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3分)
☆一视同仁,不歧视学生(4分)
☆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3分)否决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语言粗俗有辱学生人格的现象,向学生推销资料及商品,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
C、工作态度(10分)☆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3分)☆备课上课认真,一丝不苟,关注全体学生(4分); ☆耐心听取学生、家长的问询和建议(3分)。 D、为人师表(10分)
☆仪表端庄、整洁、大方(3分); ☆举止文明,谈吐文雅。(4分);
☆以身作则,言行统一,处处为学生作出表率(3分)。 ☆否决项:在社会上有不良表现,家长反映强烈,经查属实的,上课接打电话、饮酒上课,在校内有打架、骂人现象,穿奇装异服的。
2、能(50分)
A、履行职责(5分)
胜任本职工作,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学生方法得当(5分)。B、学识水平(15分)
☆理论水平:在平时或教研活动中,能针对本学科教学谈出有见地的意见或看法;能写出有质量的论文(或下水文);演讲时,有内容,有观点,有条理(7分)。
☆实践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及效果很好,经常开展学科活动,有方法、有过程、有成果(8分)。
C、教育能力(15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习惯养成教育(6分);
☆具有广泛的号召力,与学生的关系相处融洽,学生能够亲其师、信其道(9分)。
D、教学能力(15分)
☆教学基本功好包括普通话水平、钢笔字、粉笔字、教态(3分);
☆备课认真仔细,有过程,有方法,师生双边活动体现清晰(6分);
☆批改作业及时准确,一二年级能做到面批(3分);
☆课外辅导能够兼顾到学困生,方法得当,学生进步很快(3分)。
(二)检查考核记录分
分检查考核记录分和奖励附加分。检查考核记录分满分200分。能、绩占150分,勤占50分。奖励附加分最高分50分。
1、能、绩
(1)平时业务(50分)
①学期文化业务水平测试(20分):
按20-15分,分,14-9分,9分以下,分三个个档次评定赋分。测试内容:教学设计、课标内容了解及解读、论文、案例(课例片段)分析、下水文。每学期一次,测试的内容和范围提前15天通知,测试时按学科确定命题,语文、数学、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学科的测试按同级段同学科同命题的办法现场测试,其他学段学科采取综合命题的方式进行。兼任多级段、多学科的教师自选其一,参加测试。特殊情况凡未能参加测试的人员,总校统一安排补考,补考仍未参加的,记零分。(此项得分将与教学成绩或非考试科目的课堂评估得分按一定比例相加,计算出教师综合成绩得分)。
②平时业务情况检查(30分):
检查内容:业务学习,计划、总结,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研教改,学科活动,学困生的帮扶,教学札记,教学过程的展示材料。检查评估方法:分学校自查和总校复查,学校自查每学期2次,取其平均分,总校复查一次。得分计算为:平时业务情况记录分=学校自查分×40%+总校复查分×60%(注:学校自查分﹤原始分﹥高于总校复查分﹤原始分﹥10分的,按降低赋分一个档次处理)。平时业务情况考核评估等级及赋分:优秀:30-26,良好:25-21,合格:20-17,不合格:16分以下(含16分)。
(2)课堂教学水平评估(50分)
评估考核标准及赋分:课堂水平评估分四个档次:示范课、优质课、合格课、不合格课对应的赋分是:示范课:50-45,优质课:44-37,合格课:36-30,不合格课:29分以下(含29分)。
评估考核的方式:学校自评和总校复评 学校自评,确定教师课堂教学等级和赋分。
总校复评。凡申报示范课的必查,优质课、合格课按申报人数的30%抽检,同一个等级接受考核评估的教师超过或达不到申报等级,以总校评估结果为准,达不到申报等级的授课教师中,有五分之一的人数达不到申报等级,将对该校所有申报该等级的教师课堂教学考评做降级处理。
(3)教学基本功(50分)
该项评估在学年度的第一学期进行,并作为该学期综合考评的一项计入总分。
考核项目: 公共科目:
小学:钢笔字、粉笔字、教学设计 幼儿:创编故事、绘画、活动设计 选择科目:(每人选两项)小学:
语文:朗读、演讲、作文音乐:舞蹈、乐器演奏、唱歌 美术:毛笔字、绘画、手工制作
数学、科学、品德与社会、英语等其它学科:简笔画、教具制作、课堂环节情境设计
幼儿:舞蹈、唱歌、乐器演奏
注:课件制作作为自选项,教师自己在独立制作(不是从网上下载的,要有文字说明:该课件用在什么环节上,能对促进学生的理解和认识有什么作用)的前提下,申报展示,优秀者可予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在1-5分之间。参加旗级以上基本功大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免试,并记满分。
(4)教学成绩(50分)(1)考试科目的赋分计入
按学年度统考成绩划分四个档次。即:优秀:考试成绩在前两名的,赋分50分,考试成绩排在最后且平均分达到60分的为合格,赋分为40分,考试成绩排名最后且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视为不合格,赋分30分。在前两名之后,后一名之前区间的成绩视为良好,赋分45分。此赋分作为学年度第二学期综合考评的一项计入总分。
任教数学学科且任同年级两个班以上(含两个班)的,取其所任所有班级教学成绩档次赋分相加取其平均分,加工作量奖励分:学生总数在40人以下的加0.5分,50人以下加1分,60人以下加1.5分,60人以上的加2分。数学跨段任教的,取其所任所有班级教学成绩档次赋分相加取其平均分,加工作量奖励分:学生总数在40人以下的加1分,50人以下加1.5分,60人以下加2分,60人以上的加2.5分。计入奖励加分后的总分值不得超过50分,超过的仍以50分计入。
(2)非考试科目赋分计入
非考试科目以总校课堂评估为依据折合计入总分。按示范课50分,优质课45分,合格课40分,不合格课30分计入。此项赋分与 6 课堂教学水平评估合并计算,小学所有接受评估的人员按学科排名,根据参加评估的人数取奖励名次,幼儿不分学科。
非考试科目考核评估方法:按教学进度计划,采取闯堂听课评估的方式进行。
2、勤(50分)
满全勤为50分,事假一天扣5分,旷课1天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工作期间未请假外出一次扣1分,病假(有医院的相关证明)一天扣2.5分。
(三)奖励加分(50分)
以当年获得的奖励按级别赋予一定的分值,最高加50分。政府或相关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奖励加分:
政府颁奖加分:国家级:25分,省(自治区)级:20分,市级:15分,旗县级:10分,乡镇级(总校):5分。
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奖励加分:省(自治区)级:15分,市级:10分,旗县级:5分。
业务部门奖励加分:包括教学能手、教学基本功大赛、优秀课例展示、优秀论文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教案等相关的教学成果。
奖励加分:国家级:25分,省、部(自治区)级:20分,市级:15分,旗县级:10分,乡镇(总校)级:5分。
说明:优秀论文、优秀教案、教学能手、基本功大赛、优秀课例展示必须是由上级业务部门发文组织的评选,方可视为有效并以主办方的行政级别划分等级。发表的论文的等级确定:必须是在由教育部主办或学科学会主办的核心期刊(报)上发表的文章才能视为国家级,其它报刊发表的论文以主办单位的行政级别为准。
奖励加分可叠加,加满50分为止。
凡参加镇级(含镇级)以上的课例展示、教学基本大赛、教学大赛、教学能手评比取得教学能手称号的,当年在本人教学成绩总分予 7 以加分。国家级:8分、自治区级:6.5分,市级:5分,旗级:3.5分,镇级:2分。
学科活动开展的好,效果明显的指导教师在当年教学成绩综合考评中加2分。
总校考核小组综合考评分(满分350分)。
总校根据教职工的实际表现,考核人员按同类工作进行横向比较,对每一个教职工进行权衡评议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得出该教职工的综合考评分。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按所得分数由高到低分考试科目和非考试科目排名,考核结果排名在前四分之一的教师被确定为优秀等级,排名在后四分之一的教师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排名处在二者之间的教师确定为合格等级。有以下情况的教师确定为不合格教师:1.因病因事未上岗的教师;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3.教学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八、考核要求
1、各校要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每一个环节,做到事无巨细,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2、根据考核方案,各校要及早落实,制定考核评估的实施计划和步骤,使之具有透明度、公信度。
2、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存有私情,不能采取彼此照顾的做法。要严格量分,突出先进,优劣分明,让考核真正起到鼓舞士气、调动全体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欺上瞒下,视考核为领导玩弄权术、送人情的一种手段。
4、把考核与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联系起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即是对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对教师考核的公正性与否直接影响到班子具体人的考核,以此要求学校校长及相关领导认真对待。
5、学校的考评结果必须公示,让教师放心、顺心、服气。凡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考评结果与事实不符的,除本校教师考核等级降等之外,扣除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的50%。
梧桐花镇中心总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