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街道加强创新托管资金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资金管理创新”。
金乡街道创新村居资金管理制度
金乡街道自成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村(居)集体三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加大对各村(居)集体资金的管理:
一:“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配备1名总出纳员,负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现金出纳员要准确及时地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居集体资金,以村居为单位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专户存储,每村只设一个帐户,实行双印鉴管理,严禁公款私存。
三: 现金收入500元以上的当日报送代理中心;500元以下的收入,要在收款3日内送交代理中心。
四:500元以上的支出可以按程序先从代理中心暂支,然后据实报销;500元以下的支出持单据到代理中心报销。五:村居要严格资金开支审批手续: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开支,需经村主要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包村组长签字同意后报支;1000元(含1000元)至5000元的开支,由以上三方面人员分别签字同意批准,“三资”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报支;5000元至10000元(含5000元)由三方面人员分别签字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支。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开支,由三方面人员分别签字同意,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讨论意见,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支。
六:各村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报刊征订费用限额管理,干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代理中心对村居集体用款申请必须严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金乡街道群众服务中心 韩春燕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