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三十一中班级常规管理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三年级班级管理细则”。
枣庄三十一中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一、周一升旗仪式
1、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参加升旗仪式。班主任不到扣1分,请假(须有请假手续)不扣分。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的班级扣5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2、升旗时立正严肃,有交头接耳现象每人次扣0.5分,班级混乱每查到一次扣2分。
3、要求全员参加升旗,迟到1人扣0.5分。
4、各班轮流举行升旗演讲,随意放弃者扣班级5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二、两操
1、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出操,集合要快静齐。班级迟到扣0.5分。班主任不到扣1分,不跟跑扣0.5分。
2、迟到、随意掉队的每人次扣0.5分,无故不上早操的班级扣5分。
3、每班留三人机动。每少1人参加扣0.5分。
三、纪律
1、迟到、早退每人次各扣0.5分。上课期间随时检查各班人数,每缺一人扣1分。
2、不佩戴学生证,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0.5分。
3、学生在校期间,南不过黄线、北不过栅栏,违者每人次扣1分。
4、上课期间在教室外溜逛,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5、盗窃他人财物、恶意破坏公共财物者,除原价赔偿外,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5分。性质恶劣劝退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违反课堂纪律、自习课混乱,扣班级量化分2分。
7、仪表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不烫发、不佩戴首饰、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穿高跟鞋,违纪者每人次扣1分,并限期整改。
8、打架斗殴,故意伤人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教育不改者劝其转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在校拉帮结伙于社会不良分子、社会闲散人员有来往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5分。性质恶劣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喝酒,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3分。张口骂人者扣班级量化1分。
11、传阅不健康书籍、不利学习书刊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3分。
12、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3分。
13、私自使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恶意制造安全隐患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3分。
14、校内骑自行车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1分。
15、向楼后扔废纸者,每人次扣2分;向教室、楼道、校园带零食者,每人次扣2分。
16、爬墙外出者,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3分。
17、带手机入校园没收并扣5分。
18、有早恋现象,一经发现通知家长,每人次扣5分。
四、就寝纪律
1、班主任按时查寝,并准确详细填写记录,不准代填,缺席一次扣1分。学校门口值班的班主任,中午、下午放学时间到大门口值班,每缺席一次扣1分。
2、学生须按指定位置就寝,不准合床或换床,宿舍每少一人或多一人,扣班级2分。
3、息灯后说话、听随身听每人次扣2分。外出上网,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3分。
4、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允许上厕所,每发现一人扣1分。
五、学生请假
1、学生有事应提前半天请假。
2、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宿舍须填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后到政教处盖章,并交门卫登记。没有班主任签字和政教处盖章的请假条门卫不能放行(特殊情况急病除外)。
3、每月底政教处统计各班学生外出请假条,请假20人以上每人扣班级0.5分。
六、卫生
量化制度祥见《枣庄三十一中卫生检查量化细则》。
七、流失
开学初定员班级人数,每流失一人,扣班级当月量化分10分。
八、各类活动加分
学校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拔河等)按7分、5分和3分记。
学校小型活动(如黑板报、征文评比等)按5分、3分和2分记。
以上活动未完成或不参加的班级安0分记。学生奖惩另见《枣庄三十一中在校生一日常规》、《枣庄三十一中违纪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九、集会
1、按时、按规定地点参加集会。
2、每少1人参加扣0.5分(请假除外,查假条)。
3、班级纪律乱每次扣2分。
十、班主任班务材料
班主任按时提交班务材料(评优名单、班会记录、计划、总结等)。每缺一项扣2分。
十一、奖惩
1、学校定期评选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团员和奋进生,并每学年择优向区、市教育局推荐。
2、好人好事加分。小件物品加0.2分,大件及贵重物品加0.5分—1分,影响重大的好人好事加2—5分。对于好人好事定期出光荣榜表彰。
3、学校分配的临时任务酌情加0.5—2分。
4、代表学校外出参加竞赛、比赛的酌情加1—5分。
5、政教处建立全体学生素质教育档案,有重大违纪事件一次回家反省一周,二次劝其转学。
6、学生有重大违纪事件,班主任自己处理的学校不再通报扣分。移交政教处处理的,按制度通报处理结果并扣除相应的班级量化分。
十二、量化统计
1、值班人员发放扣分通知单,各班级依据扣分通知单及时弥补或整改班级存在的问题。
2、政教处第二天公布班级量化结果,接受老师同学监督。若有疑义或错误,务必在第二天放学前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3、政教处一定严格执行班级量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力推进我校学生管理再上新台阶。未尽事宜参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枣庄三十一中违纪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由校委会裁定。
枣庄三十一中政教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