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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概述
土地开发整理是人类在土地利用实践活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土地开发整理以获取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三者协调统一的综合效益为原则,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为手段,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最终目标。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概念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
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我国现阶段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整用地结构;二是平整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三是道路、沟渠、林网等综合建设;四是归并农村居民点;五是恢复利用废弃土地;六是划定地界,确定权属;七是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分类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内容的不同,土地开发整理可分为三种类型: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
(一)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根据土地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可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以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有效供给量,提高农用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过程。
农用地整理包括农用地调整、农用地改造、地块规整、基础设施配套、零星农宅的迁并等,具体内容包括农用地面积、位置的变动、性质的置换、低效农用地的改造以及地块规整重划,水、电、路等小型基础设施配套和零星农宅的迁出或合并。
农用地整理可根据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整理等。
(1)耕地整理。耕地整理是指对农田进行的整理。耕地整理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如农田防护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2)园地整理。园地整理主要指果园、桑园、橡胶园和其他经济园林用地的整理。
(3)林地整理。林地整理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林地的整理。
(4)牧草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包括放牧地整理和割草地整理。
(5)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养殖水面用地整理主要指人工水产养殖用地整理。
2、建设用地整理
建设用地整理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为主要目的,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对利用率不高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
建设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用地、城镇用地、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整理。
(1)村镇用地整理。村镇用地整理包括村镇的撤并、撤迁和就地改扩建。
(2)城镇用地整理。城镇用地整理主要指城镇建成区内的存量土地的挖潜利用、旧城改造、用途调整和零星闲散地的利用。
(3)独立工矿用地整理。独立工矿用地整理主要指就地开采、现场作业的工矿企业和相配套的小型居住区用地的布局调整、用地范围的确定和发展用地选择,一般不包括大规模废弃地复垦。
(4)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基础设施用地整理包括公路、铁路、河道、电网、农村道路、排灌渠道的改线、裁弯取直、疏挖和厂站的配置、堤坝的调整,也包括少量废弃的路基、沟渠等的恢复利用。
(二)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而废弃的土地,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的状况。
土地复垦包括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也包括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损毁、荒芜、闲置的农田和其他成片土地。
按造成废弃的原因不同,可将土地复垦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是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破坏土地的复垦;第二类是因道路改线、建筑物废弃、村庄搬迁以及垃圾压占等遗弃荒废土地的复垦;第三类是农村砖瓦窑、水利建设取土等造成的废弃坑、塘、洼地的废弃土地的复垦;第四类是各种工业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的复垦;第五类是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
(三)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过但具有利用潜力和开发价值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他措施,对荒山、荒地、荒水和荒滩等改造为可供利用的土地。
什么是土地开发整理?
土地开发整理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的统称。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改造成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按开发后土地的用途,分为农用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开发。土地整理主要是指农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什么是土地开发整理 土地开发整理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的统称。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使其改造成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按开发后土地用途来划分,土地开发可分为农用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开发两种形式。其中,农用地开发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的开发;建设用地开发指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的开发。土地整理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重点在农村地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同时,我国城市地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土地低效利用的问题,开展城市土地整理的潜力很大,城市土地整理也不可忽视。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开发整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理解:土地开发整理涉及自然、社会、经济、工程等各个方面,横跨众多学科领域,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表现为一个持续的动态发展过程;土地开发整理不仅包括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和土地利用内部要素的重新组合,还包括土地权属和土地收益的调整;土地开发整理不仅协调自然过程,还协调社会经济和文化过程,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请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呈报表;
2、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任务、工程内容及投资估算表;
4、土地开发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批准文件;
5、项目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项目位置图;
7、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8、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项目总体规划图;
10、其他有关材料。
(二)报批及审查程序
1、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单位隶属省直的,应通过其主管部门向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推荐和申报;
2、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单位隶属中直的,可直接向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推荐和申报;
3、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单位隶属非中、省直的,应首先向当地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由地区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审核汇总后,共同向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推荐和上报;
4、对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地质勘查、保护、开发项目,由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申报;
5、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原则上不直接受理县(区)一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