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标准_社区三年文明创建规划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3:21:4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三年文明创建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系统)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创建文明行业的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行业是经过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培养、考核、评选,全行业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由旗县以上党委、政府命名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

创建文明行业(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各行业服务质量和文明水平,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贡献。

第四条

创建文明行业(系统)活动,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各行业(系统)为单位开展。各行业、系统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做到有健全的领导机构和创建责任制,有近期和中长期创建目标和规划,有良好的精神文明建设运行机制,有充实的活动内容和丰富的活动载体,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和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五条

为保证创建文明行业(系统)活动的有效开展,各系 1 统都要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创建文明行业(系统)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由系统“一把手”负总责,各级一把手层层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督导、考核。

(二)明确管理机制。制定创建责任制度,确保各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质量保证制度,确保各单位能发动群众积极广泛地参与,搞好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检查验收制度,定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本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标准和评比细则,并认真抓好竞赛活动。

(三)强化监督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和加强社会监督。创建单位抓好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要向社会公开承诺,让群众知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工号、岗位纪律,要设立投诉电话和群众意见簿(箱),使监督活动社会化、公开化。行业内部要加强行风评议和监督,广泛开展“自查、自纠、自评、自议”活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明察与暗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创建活动质量。

(四)建立激励机制。在行业内部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等各种竞赛活动,把创建工作实效与岗位责任挂钩,同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挂钩,做到奖惩严明。

第六条

文明行业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实行分级创建,分级命名。

第二章

创建标准

第七条

文明行业须达到以下八条标准:

(一)组织领导好。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创建文明行业意识强。建立起一套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领导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成立行业精神文明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考核与管理。各单位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

(二)业务工作好。全行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能够开拓进取、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管理体制,经济效益和业务工作业绩突出,位居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前列。

(三)创建活动好。全行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建与共建成效突出,行业主管机关建成较高级别的文明单位,行业内文明单位建成率达到规定标准。

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标准:行业主管机关建成自治区级文明机关,行业内处以下(旗县市区局以上)独立核算单位30%以上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90%建成旗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单位。行业内处级独立核算单位(盟市局处)70%以上建成盟市级文明行业。

盟市级文明行业标准:行业主管机关(盟市局处)建成自治区级文明机关,行业内处以下(旗县市区局)独立核算单位90%建成旗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单位,90%以上基层所、站建成规范化服务达标单位。行业内处以下独立核算单位(旗县市区局)70%以上建成旗县(市区)级文明行业。

旗县(市区)级文明行业标准:行业主管机关建成盟市级以上文明机关,行业内基层单位(站、所)90%以上建成旗县(市区)级文明单位或行业内规范化服务达标单位

(四)行风和服务好。全行业(含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内部管理严格有序,服务态度热忱,服务技能熟练,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环境整洁舒适,群众质量群众满意。建立健全行风监督评价体系,社会评议良好,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五)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好。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主题突出,生活动活泼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行业、系统内部以爱国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为代表的先进思想成为主旋律,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为代表的美好道德蔚然成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六)民族团结好。行业、系统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争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活动。各民族平等团结,友爱互助,共同进步。

(七)环境建设好。建立健全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美化生态环境的制度。全系统做到道路硬化,四周净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自治区标准。行业内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花园式单位逐年有所增加。对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措施积极支持,带头实施。

(八)综合治理好。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行业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重大刑事案件 4 和治安案件,无迷信邪教活动,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超计划生育现象,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职能作用方面成效显著。

第三章

文明行业(系统)的命名

第八条

文明行业(系统)分为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市区)级。实行分级考核、验收、审批、命名的办法。首先由各级行业申报同级文明行业,然后由同级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考核验收,经征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党委、政府审批、命名。

第九条

文明行业(系统)的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听(听创建情况汇报)、看(看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思想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文化卫生)、查(查创建规划、创建措施、目标管理、生产工作业绩、各种记录、工作总结)、问(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考(全员进行思想道德考核和考试)、议(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评议打分)的办法进行。

第十条

按批文明行业(系统)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创建规划、措施、年度总结和自检报告、申报材料;

(二)创建工作大事记;

(三)地方本级文明委推荐报告;

(四)共建工作、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五)行风评议材料。

第十一条

文明行业的命名实行届期制,每届期两年。届期内由行业内部定期进行复查验收。届满后由行业向同级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重新申报、考核、认定,不参加评比或评比未能入选的行业,5 不再享有“文明行业”称号,牌匾存放到本单位荣誉室内,作为历史荣誉。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

对文明行业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凡被命名为文明行业的,分别由批准命名机关发给文明行业牌匾和使证书,并在同级新闻报刊上予以公布。对获得自治区级文明行业的行业领导班子,由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基层单位,由本行业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各盟市、旗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级文明行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文明行业(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情况分别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文明行业称号:

(一)领导班子对不团结,工作不力,有违法违纪行为,群众反响大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期处于不停滞半停滞状态的;

(三)经营管理不善,全行业完不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行风评议差的;

(四)行业(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发生重大问题的;

(五)行业(系统)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环卫环保意识不强,卫生面貌差,环境污染严重,经过有关部门批评仍无改进的;

(七)行业(系统)申报时弄虚作假,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

第十四条

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文明行业,经两年以上的整改,达到创建标准的,可以重新申报原级别文明行业。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系统)标准及管理办法》(内文明[1999]6号)同时停止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系统)标准及管理办法与考核细则

二〇〇七年

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标准word格式文档
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文明行业标准.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