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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吉县民模领【2011】4号
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十二五”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推动吉木萨尔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入之年,也是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启动之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的意见》,现提出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
一、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作为推进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和“科学跨越、富民强县”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
作有机地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贯穿于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县走出一条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新路子,走出一条新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路子,把吉木萨尔县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开好头,起好步。
(二)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创建活动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把握“节点”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协调,按照“五个时间节点” 精心组织安排,整体推进创建活动。5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活动目标,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年度目标,确定创建内容,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方案。
5月结合第29个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七一”前后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创建系列活动。“十一”前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申报、验收、命名活动。年底前,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考核、总结,同时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及有关考核评比;适时召开民族团结创建表彰及经验交流会,对全县涌现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好经验、好做法。
(四)全面动员共创共建。在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之中。
(五)深入开展评选表彰。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通过在全县各级、各系统、各单位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模范单位和先进典型,打造吉木萨尔县民族团结进步的精品品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工作,培育和树立民族团结创建先进典型,力争在自治区、州推出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
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入推进创建活动
(一)围绕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宣传教育工程。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深入开展“四项活动”,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六史”教育、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及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等为载体,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品、影视节目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围绕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大力实施经济跨越、社会进步、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兴县等工程。坚持科学跨越,以新型工业化特别是以产业园区为带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步伐,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突出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带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实施好安居富民、定居
兴牧等31项民生建设工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办人民满意教育,加强医疗卫生和人口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区域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确保实现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培养、长治久安工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领导班子,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优胜力度,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强、经得起考验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紧紧围绕“两个防止”,广泛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教育,加强基层一线维稳力量,推进“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长效机制。
(四)围绕促进团结和谐、服务各族群众,大力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大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社区(村)、单位、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个人的创建和评比表彰,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继续做好包村支农等工作,大力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聚居乡
镇、村活动,抓好各部门、各单位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抓好城乡特困群众的扶贫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城乡解困工程,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困难群体解决好教育、就业、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结合少数民族及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密切党同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新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并指导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适时召开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定创建试点单位,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带动引领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各乡镇要明确责任,制定翔实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步骤,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各自职责,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二是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
合目标考核,并做为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双拥”模范单位及“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评选的重要指标。三是条件保障机制。县、乡镇安排一定的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努力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四是监督检查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日常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逐级申报、逐级创建、逐级考核、逐级命名工作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五是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己的职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工、青、妇和工商联等团体要充分发挥职工、青少年、妇女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作用,积极组织参与配合创建工作。
(二)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围绕《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重点,确保扎实推进。以乡镇为重点,大
力实施十大工程、四项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针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工作相对滞后乡镇、部门、单位的指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具体指导、落实改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活动经验报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围绕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中央和区、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宣传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办好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做好先进典型深度挖掘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吉木萨尔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