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发电运行部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反事故演习管理制度”。
SPRD.FD/WJ.1007.2012
发电运行部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
批准:田晓光
审核:韩仁男
孙志野
金爱华
于再文
编制:李少军
李文学
于德伟
朱国栋
葛成用
发电运行部
2012年3月01日
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
为提高运行人员事故处理应变能力,在设备、系统异常情况下,运行人员能正确、果断处理,确保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公司生产运行实际及培训安排,特制定反事故演习规定。
一、部门管理人员在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中职责
1.1部门主任负责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修订和完善本规定,并确保规定的有效性;1.2 部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本部门运行人员对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1.3接受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1.4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反事故演习管理规定的编制和各班的执行情况。
二:反事故演习次数、完成时间规定
部门各专业反事故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分别在3月末、6月末、9月末和12月25日前完成。运行各班组反事故演习,每月进行一次,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
三、反事故演习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
3.1部门各专业反事故演习方案由专业主任或专工负责编制,组织实施: 参加人员:部门主任、对口专业管理人员、安全员、培训专工、演习和被演习班组人员。
3.3班组反事故演习方案由班长或班组培训员负责编制,组织实施 : 参加人员:本班全体人员、分场专业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班组。四:演习评价
由各自的演习领导小组(班组)进行评价。
过程总结,查找不足,提出要求,做好打分评价(优—良—中)注:本规定的考核按发电运行部双文明考核细则去执行。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开始实行,原规定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