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答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六五世界环境日教案”。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5”世界环境日全员环保知识答卷
单位: 作业区(科室、站):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65分)
1、2016年中国“6·5”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
2、5月27日下午,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下发《关于5月28日至31日期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该通知首次提出严控臭氧污染的要求,“每日9时至17时日照强烈期间,禁止在重点区域范围内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道路设施喷涂、市政道路划线、交通标线施划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任何作业行为。”
3、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简称“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的“硬任务”。
4、2015年12月,公司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新预案规定Ⅲ级(黄色)响应措施为:(1)制铁公司烧结矿产量削减15%;提高烧结脱硫设施运行效率,确保削减5%以上排放量。(2)特钢公司1#石灰窑停产(3)采暖期:能源部燃煤锅炉蒸汽负荷降低20%;非采暖期:能源部燃煤锅炉停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7、《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排放旁路、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露天焚烧落叶、秸秆、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矿粉、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散体物料堆场,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严密围挡或者防风抑尘网,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运输企业运输工程渣土、矿粉、砂石、灰浆、建筑垃圾等散装、流体物料的,应当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区域和路线行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以及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9、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规定:空气质量指数划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档,对应于空气质量的六个级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10、臭氧(O3)又称为超氧,是氧气的同素异形体,在常温下,它是一种有特殊臭味的淡蓝色气体。臭氧主要存在于距地球表面20-35公里的同温层下部的臭氧层中。在常温常压下,稳定性较差,可自行分解为氧气。臭氧具有青草的味道,吸入少量对人体有益,吸入过量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11、挥发性有机物(VOC5)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来源,其在阳光照射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二次气溶胶粒子,是近地面臭氧、二次细粒子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控制臭氧、PM2.5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12、POPs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英文缩写,是指具有毒性、难以降解、可产生生物蓄积以及往往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作跨越国际边界的迁移并沉积在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随后在那里的陆地生态系统
和水域生态系统中蓄积起来的一类物质。
13、PM2.5是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2012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PM2.5监测指标。
二、问答题:(共35分)
1、《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0分)
答:
(一)按照规定对本单位排污情况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二)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原始监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三)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监测点位和采样平台。
(四)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
(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等。
2、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排放污染物的工艺、设备有何管理规定?(15分)
答:对排放污染物的工艺、设备,要实施净化处理,使其符合排放标准,杜绝超标排放和环境污染事故:
(一)工业废水要清浊分流,配置废水处理设施,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排放废气的工业炉窑和装置应设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物料堆放或倒运过程中的扬尘点,要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
(三)凡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和装置,应有消声、隔声、吸声或减振设施,使噪声和振动符合标准。
(四)加强油类物品的过程控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油类对土壤、水体的污染,废油集中收集处置,有效利用。
(五)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规定严格防护,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发生放射性和危化品环境污染事故。
(六)工业、生活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安全处置。
3、本岗位存在哪些环境问题?简述如何立足本岗,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使环境影响最小化。(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