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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阐述了普通高校市级重点学科管理的内涵,分析了市级重点学科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市级重点学科管理的建设策略,即增强管理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机制。
关键词: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管理
重点学科建设是高校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处于龙头地位,在高校的各项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辐射性作用,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是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本文结合天津市普通高校的重点学科管理,以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为例,分析天津市重点学科管理的内涵与现状,就重点学科的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管理主体、管理责任、管理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解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管理的内涵
1.1国家关于重点学科建设的提出
1985年5月27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最早提出了建设重点学科的问题,1987年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概念,1996年发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211工程”办公室关于下发“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论纲的通知》将国家第一批高校重点学科称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在2001年《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仍然沿用“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称谓,直到2006年10月,以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为标志,正式更名为“国家重点学科”。通过以上的梳理,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变化,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也在随之转变,虽然历经几次改革,但基本上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并体现了适应、发展和提升的特点,是使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体制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据此,各省市和普通高校也相继设立了省市级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
1.2重点学科管理的内涵
2001年,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指出:重点学科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财力可能,在高等教育学校择优确定并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据此,可以理解为,所谓重点学科,就是重点建设的学科或发展的学科,是学科主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科自身发展的规律和实际,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促进学科发展和学科水平提高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一般来说,重点学科的管理应当包括学校内重点学科的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评审和配套措施与政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重点学科的管理应该实施项目管理,那么,根据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重点学科建设一般要经历学科可行性论证、规划与计划、实施与控制、收尾与验收等几个阶段,所涉及的管理技术包括学科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师资队伍管理、设备采购管理、沟通管理与学科整体管理等。重点学科管理必须要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注重学科交叉与整合,注重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长远需求,制定出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学科发展战略与对策。
2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管理的现状
经过“八五”、“九五”、“十五”期间持续不断的努力,天津市重点学科管理工作已在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管理责任、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个重点学科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在学科管理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重点学科的跨越式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2.1管理意识不够浓厚
管理意识是影响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关键因素之一。管理意识不同于管理计划,计划是提前做好的方案,可以随着情况变化而相应调整,管理的意识是随时可以产生的,是对管理的思考,涉及到战略、文化、制度、模式、性质等等。虽然教育部在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方面要求实施项目管理,但部分地方与高校并没有完全领会这点,对于重点学科的管理没有从学科本身的内在规律出发,管理意识不足,缺少创新性,主要体现在管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配置效率较低;对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学术骨干等人员的整合不够,人员难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金管理模式不合理,导致学科建设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等诸多方面。目前,就天津市重点学科管理来说,是缺少主动思考的意识与探索发展的意识。
2.2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管理必须要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有经济学家认为,未来经济的竞争,不是商品的竞争,不是技术的竞争,甚至不是人才的竞争,只要有好的制度,就会有好的人才、好的技术与好的商品,就会有好的经济建设,就能营造好的学科环境,快出成果,创建学校的重点学科特色。当前存在于学科管理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且不同的制度之间也相互矛盾、冲突,致使很多制度无法操作,形同虚设。
教育部针对重点学科建设的政策在不断的更新与调整,部分省市也先后据此调整和颁布了较新的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条例,高校也相继制订了系列的重点学科遴选与建设条例,但仍有部分省市与高校至今没有重点学科管理条例,其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的不到位可略见一斑,这也使得重点学科内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如学科内部人员不能自由流动;实验室缺少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较低或者不恰当使用造成资源的浪费;缺少科研合作与交流的机会;重点学科建设缺少动态跟踪等等。总之,由于制度的缺失导致重点学科建设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3管理主体不够明晰
管理主体是指管理活动的出发者、执行者,在这里指管理者。管理客体是指管理活动所作用的对象,即指被管理者。但是根据现有情况,大部分重点学科管理的主客体之间存在着责权利的不对等以及对于管理的客体一一人、财、物配置的不合理问题。
在重点学科管理过程中,重点学科的管理主体是主导的因素,在整个重点学科的管理活动中起着积极的、能动的作用。重点学科管理的主体无疑是人,是管理者,但是,重点学科宏观管理的专职人才却相对缺乏,重点学科的管理主体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管理客体的重要性,不能恰当地配置重点学科建设的人、财、物等。另外,学科建设的宏观管理存在多个部门进行多头管理的现象;而对于重点学科的微观管理而言,业务繁忙而又不善管理的学科带头人却被推到了技术管理和学科组织实施的前台。如此一来,便单纯地把学科带头人作为学科的组织者与执行者,事实上,根据现有的管理模式,学科带头人是无法调动更多所需用的学科建设资源的,也就无法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信息沟通也不够畅通。
2.4管理责任不够明确
彼得·德鲁克在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写出的《管理:使命、责任、实务》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管理者并没有权力,而只有责任。它需要而且必须有职权来完成其责任一一但除此之外,决不能再多要一点。”由此可见,德鲁克认为管理的核心就是“责任”。企业是这样,高等教育也同样适用,就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管理责任而言,处于重点学科管理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责任都不够明确。首先,重点学科管理的上级行政部门的配套措施与政策不完善;部分高校并没有营造出适合重点学科发展的校园环境;重点学科带头人在定向、管理与整合学科队伍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其次,重点学科管理一般涉及学科办、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的繁多使得此项管理工作变得繁杂,各主体之间存在责、权、利不对等的情况,不利于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因此,不得不再次思索处于学科建设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责任。2.5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重点学科管理机制是重点学科建设顺利进行的保障,重点学科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学校综合实力的发挥。尽管教育部提出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模式为项目管理模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做的不到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学科办和系部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之间职权责利的关系不够明确,项目负责人不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有效地调动各种资源,对于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建设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不能确保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高效运作。另外,各高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缺少相应的一些机制,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不能根据需要对既定的项目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项目管理的立项建设缺乏有效的责任制、监控机制、竞争机制、淘汰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3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管理的对策
天津市学科发展虽然经过长期的努力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表现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处于领先地位的标志性成果还不多;缺乏顶尖的学术大师;知识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等,尤其是对重点学科的管理还有待加强。为使天津市学科发展紧跟国际国内学术前沿,项目组从学科管理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3.1加强制度管理,促进重点学科的规范性
学科制度是学科建设的主体,为保障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则、规定成为当务之急。如重点学科遴选制度、检查评估制度、奖惩制度等。以天津工程师范学院为例,学院为确保市级和院级重点学科建设,2006年在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科建设暂行条例》、《院级重点学科遴选暂行办法》、《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暂行条例》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确立了天津工程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并就重点学科设置、申请与评定、建设与管理、学科带头人职责、学科经费管理及学科检查与评估等方面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确保了重点学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了学科的协调发展。
3.2实施项目管理,强化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性
在重点学科管理中,应落实项目管理,优化重点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完善重点学科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各重点学科的设置与资源分配,并配备德才兼备的懂学科建设与管理的专职人员。高校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是人才,没有一支高水平的学科队伍,就不可能建设高水平的学科。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的学科团队对学校科技发展及职业教育现代化日标的实现具有战性意义,培养一批重点学科建设的专职管理人才也同样重要。只有这样,重点学科建设才可以根据本学科建设需要统一调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使重点学科建设得到组织的保障,并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科建设的动态,避免信息沟通不灵带来的损失,保证学科建设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在采用立项建设管理模式进行重点学科管理时,努力做到在学科建设成效上,建立岗位责任制;在项目负责人的选聘上,引人竞争机制;在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上,实行淘汰机制和监控机制;在终期验收结果的处理上,落实奖惩机制J。坚持“人才、项目、学科”三位一体理念,倡导大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学科建设,优化、调整学科布局,打破学科与学科之问的界限,鼓励学科之间的合作与共建。大力推动人文学科建设,实现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共同发展。
3.3实施过程管理。提高重点学科的科学性
将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纳入高校的整体发展目标与方向,高校应该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在实施的过程中协调与整合重点学科管理者与学科带头人的力量,克服管理与执行的背离现象。在建设过程中体现现实性、逻辑性和创造性相统一,南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全权领导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实行动态管理与过程管理,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在保持现有重点学科优势和特色,提高学科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坚持“规模发展”、“质量提高”、“重点突破”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学科发展过程中,积极倡导学科问的交叉、融合与渗透。在掌握重点学科进展动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重点学科的科类、结构,把重点学科建设的过程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目标管理为主,提高重点学科建设的科学性。
3.4突出结果管理,注重重点学科的有效性
重点学科管理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评价要力争做到科学、公正、客观、全面,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科发展,有利于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便于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的重点学科,应给予表彰,并继续给予优先支持,对工作效果比较差的,应促其限期改进后作必要调整。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充分征求专家以及一线管理工作者的意见,应便于操作。学科建设工作是一个涉及多方面问题的复杂系统,要想用有限的指标来评估一个复杂系统,各指标的设定则应以精确的指标内涵与外延相结合,做到科学合理、界定准确。由于学科专业性质不同会存在差异性,因此在指标设计的内容上应尽可能剔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把不可比因素设法转化为可比因素,对评估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定量分析。指标设计应围绕各学科发展的共性和国家教育部的相关统计数据制定,能客观地反映学科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全面了解掌握学科发展动态提供依据,并为其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