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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和市交通局的部署,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 ,现就加强我县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务院于2004年3月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县政府、市交通局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局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将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实现交通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必须建设一支具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道德,具有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业务技能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几年来,我们注重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执法队伍现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文化水平达不到要求;执法能力较差,在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定违法事实不清,收集证据不全,使用法律法规不准,随意简化执法程序,混乱使用执法文书等现象;个别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好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准则,以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为中心,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高、工作作风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开展四项教育,严格推进两制,狠抓两头,健全一个体系。
一个中心,就是要以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为中心。
四项教育,就是践行“三个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教育,依法行政的法制教育,文明服务的作风教育,严于律己的廉政教育。
推行两制,就是要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做到真追实究。
狠抓两头,就是要一方面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另一方面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一个体系,就是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体系,全面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事关交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事关交通行业形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县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作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持制定本单位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定期研究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县局的法制、人事、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法制部门要认真组织法制培训,做好执证件和标志的管理,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组织好文明执法创建活动。人事部门要严把人员调入关,对不符合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加强编制控制,研究对策措施,逐步解决执法机构人员超编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于那些在执法活动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要严肃查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交通工会要组织执法岗位技术练兵和竞赛活动,激发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奉献进取。
(二)开展“四项教育”,为执法队伍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深入查找思想差距,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纠正一些执法人员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现象。二是开展法制教育。以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为核心,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结合 “爱我交通,我为交通做贡献”活动,教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 重点解决工作态度“冷、横、硬”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教材,引导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正确把握人生的轨迹,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励。各有关单位要把 “四项教育” 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从2005年1月至4月底为全县交通系统集中教育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尽快制定教育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学习期间,局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就“四项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学习结束后,将组织考核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组织学习。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规范管理机制
1、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条件。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要求,今后凡拟进入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 :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④普通执法人员年龄应在 35周岁以下;⑤杜绝临时工、合同工从事执法工作。
2、严格执法人员准入程序。执法机构需要新进执法人员的,要以上述5个条件为标准,从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中提出人选名单,上报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法制机构会同人事部门对上报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法制机构会同市局职教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和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人事部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法制机构负责核发执法证件。
3、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一是抓好岗前培训。由市局法制机构会同市局职教中心组织实施;二是抓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培训。由各执法机构组织实施,法制机构负责监督;三是抓好学历教育培训。到2005年,在岗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层次,45岁以上、50岁以下的执法人员,必须达到高中文化层次。四是抓好年度培训。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1-2次,由执法机构和法制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4、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约束。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各执法单位要修订完善本单位执法责任制,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执法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权限依法做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依法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三是抓好考核工作。按照《 “ 两制 ” 考核评议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市、县交通法制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对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被考核单位年终进行奖惩的依据。
5、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执法证件是具备执法资格,成为执法人员的唯一法定证明,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随身携带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执法证件注明的执法门类和辖区范围内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o 对无执法证件从事执法工作或者不按规定持有、使用执法证件的人员,由法制机构会问监察部门按照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执法监督 , 建立制约机制
l、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两错”责任真追实究。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职责分工。法制机构负责“两错” 认定,按照规定取消“两错”责任人的执法资
格;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将“两错”责任人调离或监督调离执法岗位。二是落实查处渠道。对经过行政诉讼被法院终审判决败诉的错案、经过行政复议被复议机关认定的错案、在执法检查或者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案件中发现的错案以及受理当事人举报申诉中发现的错案, 市县局和执法机构都要严格按照“两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落实追究重点。要重点对公路“三乱”和违反市局五条禁令“五条禁令”以及贪污私分罚没款物、违法扣押车物、敲诈刁难车主司机、无执法证件上岗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的“两错”责任人加大追究力度,使“两错”追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改进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县局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争取每年解决1一2个突出问题。执法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专案调查等方式。2005 年执法检查重点有五个方面:一是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权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二是贯彻实施《道路运输条例》,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情况;三是依法开展治理超限运输的情况。四是治理“公路三乱”的情况;五是“两制”落实情况。
3、强化外部监督。县局及各执法机构要通过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特邀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定期召开行政管理人座谈会等形式,倾听他们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举报,做好查处和处理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针对群众评议提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
4.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执法人员末位考核待岗转岗。各执法机构要按照自身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执法人员末位考核待岗转岗办法,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评价标准,确定适当待岗转岗比例,每年年终,计算每个执法人员的各项测评要素得分,然后进行排序,把排序结果作为确定考核末位对象的主要依据。一年考核不合格,待岗培训;连续两年排在末位的,转到其他非执法工作岗位。各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末位考核待岗转岗办法要在2005年4月底前制定完毕,并向县局法制机构备案,下半年全面实施。法制机构负责指导督促执法机构制定考核办法,并加强对办法落实的监督工作。
(五)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活动”
各执法机构要注意培养和选树优秀执法人员代表,大力宣扬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的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心系群众、竭诚为民的崇高理想;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通过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活动的开展 , 在全系统唱响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旋律。
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在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坚持法制与文明相结合,全面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要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习惯。在文明执法创建活动中要抓住重 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要突出抓好 “窗口”单位建设,把“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落实到“窗口”单位执法工作中,改善服务态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二是要把创建活动贯穿于行业管理中,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秩序;三是要在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县局计划设立交通法制工作基金,对在文明执法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文明执法集体、文明执法标兵、优秀法制工作干部给予适当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