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资格确认及退工登记申办程序566458c9e80691414f4c7b98392cbab87a9eae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就业登记及退工”。
失业资格确认及退工登记申办程序
具备申领失业金资格(外省市及天津市农籍人员)
一、办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01]10号)
二、受理部门
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档案馆七楼
联系电话:59833554
三、办事程序
1、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失业资格确认及退工登记手续。
2、企业向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提交各项申办材料。
3、一次性办理退工人数超过10人时,需要逐级报批。
四、提交材料
1、企业办理“外省市及天津市农籍人员”申领失业金需递交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
2、《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分区花名册》一式两份。
3、《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开发区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一式两份。
4、《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5、《养老保险手册》。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一式三份(内容机打)。
7、《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
8、《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
9、《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一份。
10、《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一份。
11、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其他材料
(1)《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1998年9月30日之前在开发区、及其区外其它地区曾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提供)。
(2)《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998年10月—2005年9月期间在开发区以外其它区县有失业保险投保记录与领取失业金信息情况的人员提供)。
(3)2005年10月1日—2008年6月在区外有投保记录的,需要提供外区社保打印的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