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
院社团组织管理办法》成立,并制定社团章程,本章程自全体社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是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
生文学爱好者的组织,是群众性文学团体。
第三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社团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条例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四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接受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社团联合会的政策指导。
第二章宗旨,活动范围
第五条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的宗旨是:为学院广大文学爱
好者服务。为学院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学习、锻炼、交流的平台。
第六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的主要活动是:开展文学的知识普及和理论研究活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相关讲座和文学作品交流会,定期或不定期主办或协助学校举办各类征文活动等,以提高社员的文学欣赏水平和创作水平。在条件具备时筹办社刊。
第三章社长、总编辑、部长、组织机构
第七条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 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社
长助理两名,部长和副部长若干名。
第八条社长、副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社长助理协助社长处理社
团常务工作,各部部长和副部长作好分管工作。当社长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主持工作时,副社长代行社长职责。
第九条社团重大活动、人事调整和工作需经社长,副社长、社长助理
和各部部长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下,由社长和副社长直接决定。
第十条社团的组织机构有编辑部,宣传部,策划部,外联部。各部设
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十一条 部长的任免由社长或副社长提名,社长、副社长、社长助理和
超过半数以上的部长同意即可生效。
第四章 社员
第十二条 凡是爱好文学,承认社团章程,具有一定文学基础或热心于
文学创作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在校学生,履行申请手续并交纳会费,即可成为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的社员。
第十三条 社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故缺席三次(不
含三次)以上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 社员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种相
关条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创作内容必须思想积极,具有现实意义。
第十五条 社员享有参加社团各种活动及担任社团各种职务的权利,同
时具有维护社团荣誉和集体利益的义务。社员应在学术上相
互切磋,相互促进,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学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
第五章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社
员会费以及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的赞助。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濮岩文学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