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案例分析(第9周0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案例分析:合同的成立(第9周)
案例一
2007年3月10日,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应荷兰某客商B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的发盘:数量100公吨,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2000元,麻袋装,即期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3月13日,对方接到我方 报盘后发来回电,没有表示接受,而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装运期。3月20日,我方回电,同意将数量增至200公吨,价格减至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00元,装运期延长到5月底。3月22日对方回电,仍然没有表示接受,要求再降低价格,并延长装运期。3月28日,我方回电表示价格不能再降,但装运期可延长到6月20日,并声明4月28日复到有效。对方没有立即回电。直到4月20日,对方来电接受我方3月28日的发盘,但附加了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
我方在接到对方接受电报时,该产品因受自然灾害而影响了产量,导致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经猛涨。于是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由于世界市场变化,货物在接到贵方接受电报前已售出。由于今年东北地区水灾严重,无法组织新的货源”
但对方不同意,认为是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的,合同已经成立。并提出,我方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差价损失20万元。
我方回电,提出我方的发盘未注明“Firm offer”字样,并强调中国习惯做法是:“凡国外订单都需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请思考:
(1)中国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依据何在?
(2)假如中国某法院受理此案,将会如何判决。请分析本案例中都涉及有哪
些知识点?判决将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3)从本案中,你认为有什么经验或教训应该吸取?
案例二
我国A公司和加拿大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销售一批鞋给对方。这份合同写明所有可能发生的纠纷都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A公司又与美国C公司谈判,希望其能提供上述合同项下的鞋。2005年3月,A公司准备了一份协议备忘录发送给C公司,请其在上面签章同意。该备忘录包括了价格、支付条件、装运条件等内容,又注明了A公司开立信用证,以确保对C的货款支付。另外该备忘录还包括了与加拿大B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同样的仲裁条款。当时,C公司没有马上签章,也未退还备忘录。5月份,A公司把信用证发送给C公司,而且C公司也发送了一批鞋子并收取了相应货款。8月份C公司正式签章并发还备忘录,同时又附加一封信写明尽管他同意交货。于是A公司拒绝接收剩余的鞋。而C公司则以合同为由要求A继续收货并起诉了A公司。
该案件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请思考:
1、A公司发送协议备忘录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A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查阅相关资料,通过对仲裁和诉讼的比较,说明C公司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法院怎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4、你从此案得出的教训是什么?
注意回答问题时必须有法条依据和法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