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中学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巡检中学2012年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补 助 方 案
为确保相对困难寄宿生能够受完义务教育,省、市、县今年继续为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根据鄂教发[2010]156号、南教[2012]106号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专班
为保证本次补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补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组长:杨新辉(巡检中学校长)
副组长:卢克升、阳德虎、秦守华、陈中华 特邀代表:刘小兰(县人大代表)
姚世勤(县人大代表、巡检司村党支部书记)
成员:杨俊松、杨明、刘国辉、刘昌柱、张自龙、李万义、刘成虎、山成龙、邢家虎、刘德俊、黄菊香
办公室:由卢克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黄菊香、刘德俊负责档案整理。
二、公示政策
㈠本次补助对象的条件
1、必具条件:必须是农村贫困家庭在校寄宿生(非寄宿生不能享受。寄宿指食、宿在校),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⑴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致家庭贫困;⑵父母因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⑶因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⑷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2、优先条件:在符合必备条件时,下列对象优先:⑴军烈属子女;⑵残疾学生;⑶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双女子女;⑷孤儿;⑸未享受过资助的困难学生;⑹少数民族家庭子女、爱滋病家庭子女。
㈡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
1、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希望获得补助的学生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2、希望获得补助的学生凭申请书,由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村公章,书记(主任)印章后,学生将申请书交回学校。
3、以班为单位,对照条件召开班级初审会议,希望获得补助的学生向全班学生陈述申请理由,全班学生无记名投票后,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负责人初步确定名单。
4、召开学校初审会议。学校组成由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村组干部、特邀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各班初定人员按村为单位逐一进行评审,确定补助人员名单。
5、公示评审结果。学校对拟补助以对象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6、呈报。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以班为单位建立补助生名册,呈报审批。
㈢工作日程及时间要求1、10月12日至10月16日:学校成立工作专班、评审小组,做好政策宣传。
2、10月17日至10月22日:接受学生申请,通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补助对象。
3、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公示受资助学生名单(7天),无异议后,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至教育资助QQ群(51847477)。
4、10月30日至11月2日:以学校为单位将受助学生花名册经学生、校长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一式三份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11月3日至11月10日:资助学生监护人携带农村商业银行一本通,接受资助资金。
6、11月3日至11月7日:整理档案。㈣受助学生需交材料
1、个人申请表1份。
2、村委会证明材料1份。
3、符合优先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社一本通存折复印件1份。
三、严肃纪律
落实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为此,提出以下纪律:
1、班主任为落实对象的基层单位,必须把那些最需要得到资助的学生作为补助对象,各班对初步呈报对象负责;
2、禁止弄虚作假,凡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资助对象资格。
3、评审政策、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学校负责查办落实(监督电话:556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