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两个规划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评选及表彰通知”。
哈妇儿工委办字[2012]1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实施妇女
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总结《哈尔滨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10年来取得的成就,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推动实施新规划,市政府决定表彰奖励一批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先进集体
1.区、县(市)政府及妇儿工委办公室(由市妇儿办统一平衡确立);
2.区、县(市)政府成员单位及基层单位; 3.市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市妇儿办统一确立);4.市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基层单位。
(二)先进个人
1.区、县(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办工作人员;
2.市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委员(由市妇儿办统一确立); 3.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所属承担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建立了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制,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工作重要议程。
2.如期或提前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针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妇儿工委及妇儿办组织健全,妇儿办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经费单拨、人员配齐;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妇儿办议事、协调、指导、督办作用发挥得好。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 2 女儿童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热爱妇女儿童事业,为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想实招、解难题、办实事,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取得显著成果。
3.业务精通,勤奋敬业,工作务实,具有奉献精神,事迹感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办法
8区10县(市)的推荐名额参照人口数量,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评选工作由区、县(市)妇儿工委按所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推荐名额,根据所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由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自行组织评选。妇儿办将根据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人选,一并上报市妇儿工委领导审定。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具体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积极发现典型,挖掘典型,要层层推荐,严格把关,真正树立一批具有时代性、典型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先进典型。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要面向基层,保证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
3.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附1500字之内事迹材料,于2012年4月6日前报市妇 3 儿办。
联 系 人:张 弘 联系电话:84685247 附:1.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登记表。3.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登记表。
哈尔滨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