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粤运基建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建部工程管理办法”。
梅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梅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建筑、电气安装、给排水、消防、通风、防雷、道路、绿化、装修和建筑维修工程(联营公司的基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基建工程规划、设计、预算、招标、合同申报与审批以及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结算、建档的要求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基建管理部负责:(具体工作暂由公司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下同)
(一)基建项目申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审核;
(二)公司总部基建项目向政府部门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下属单位报建、报批工作;
(三)参与工程招标工作;
(四)基建项目合同申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合同审核;
(五)公司基建项目设计方案和预、结算审查;
(六)建筑、道路、消防、防雷、绿化、装修、基建维修、电气安装、给排水等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全过程监督;
(七)公司总部并协助下属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八)对所承办基建工程的设计方案、预结算、工程质量、工期、资产产权证明及资料归档。
第二章 基建工程设计
第四条
除维修工程外,所有基建工程均应进行设计。第五条
公司基建管理部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任务书和已审批的投资估算,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设计、校对、审核(审批)人签字和出图专用章。
第六条
设计图纸完成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基建管理部对设计图纸进行复审;
(二)相关领导参与图纸会审并签字认可。
第三章 基建项目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
所有基建项目必须申报及审批,未经审批的基建项目不能施工。
第八条
公司属下单位20000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必须经公司审批,20000元以下(含)的基建项目原则上可由下属单位自行审批。
第九条
公司总部的基建项目由公司基建管理部负责申报,下属单位的基建项目由下属单位负责申报。
第十条
1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申报,公司基-23 程量进行编制,建设单位申报,由公司基建管理部根据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审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分管基建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四条
基建工程结算方式
(一)预算包干施工实际工程量没有增减的可作结算;
(二)预算包干施工实际工程量有增减的,按包干部份再加增减部份进行结算;
(三)若执行市建筑工程计费标准的,由施工单位送基建工程结算资料,公司基建管理部审核,10万元以下的经相关领导审批作结算;10万元以上的送基建工程结算资料到有资质单位审核后,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作结算。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审批手续。第二十六条
公司基建管理部按照实际工程进度、中间验收(含隐蔽工程验收)等情况出具形象进度证明,建设单位根据进度证明和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二十七条
结算付款应根据工程验收报告、审批后的结算书及合同书并确认保修期满后予以支付。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金额和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超出合同审批金额10%以上的款项应有补办审批手续。
第八章 工程验收、归档
第二十九条
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基建管理部组织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