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好声音”比赛评分规则_中国好声音评分规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22:19:1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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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好声音”比赛评分规则和要求

比赛将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综合印象五部分对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歌曲内容(2分):要求歌曲内容健康,旋律优美,反映当代学生的风貌。音色音质(2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演唱技巧(3分):要求演唱节奏准确,吐字清楚,富有情感。

仪表仪态(2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身份;仪态自然,不做作,不拘泥。

综合印象(1分):针对参赛选手的舞台表现力和现场气氛的渲染力等综合打分。

比赛办法:每班选送1首参赛歌曲,自备伴奏带,参赛人数1-2人。若人数多于两人则不参加评比。

时间安排:

1、12月11日前各班报比赛节目到德育处。12月14日前交伴奏带到德育处。

2、12月21日中午12:50第一次彩排。

3、12月28日中午12:50第二次彩排。

4、12月29日上午8:30比赛开始。

本次比赛直接决赛,最终角逐出6名“校园好声音”。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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