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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增强教学质量意识,积极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评价方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完善市级、学区、学校、教师四级监控体系,形成有效沟通、有机结合、有序运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网络。
1.完善市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市局中小教科、教研室、督导科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工作,制定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善学区(督学责任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全市10个学区(督学责任区)全面负责本区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会议,重点督查学校提升教学质量计划的贯彻执行、教学管理的规范精细和教学常规的落实到位,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确保学区(督学责任区)内的学校质量均衡、同步提高。
3.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中小学要重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每学期召开2-3次专题会议,重点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制度、计划、实施、检查、反馈、改进等工作。校长要树立质量为本的思想,探索监控教学质量的新策略、新方式。要加大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提高质量监控信度,有效控制影响教学质量的诸要素,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证。
4.完善任课教师对教学质量的监控。任课教师要增强质量意识,养成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习惯,提高有效教学和教学反思的能力;要强化民主教学意识,经常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要努力研究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策略,改进教学的策略、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二、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执行《兴化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结合新课改的有关要求,遵循中小学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兴化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重视和加强对每一位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评价、辅导、校本教研、教学反思与总结等教学基本环节的规范要求、检查监督和反馈矫正。全市所有教师的教学和教研工作都要严格按照市局统一下发的《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执行。
(二)各学段教学质量监控 1.期中期末测试质量分析制度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学校校长、教学管理干部要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全面监控、全程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各校应进一步加强期中、期末测试组织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努力提高考试的信度,确保测试成绩的真实性。要充分利用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分析资料,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对各年级、各学科进行全面质量分析,找差距,研对策,为今后的教学教研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2.各年级教学质量抽测制度
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抽测市局分管局长负责,市教研室和中小教科具体落实,负责抽测试卷的命题、制卷、阅卷、质量分析、结果通报和质量分析反馈等工作。抽测结束后,对各学科抽测情况建立数据库和质量台账,并将抽测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抽测成绩优秀的学校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抽测结果作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制度
进一步完善全市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健全小学六年级学籍审核、质量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制度。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应体现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和推进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段成果,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有利于小学新课程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初中毕业班质量管理制度
要提高教学质量,除了教学过程性评价不可忽视外,同时应注重终结性评估,即中考考试成绩的分析与评价。各初中学校要成立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拟定毕业班教学及复习备考工作计划,保障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着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市教研室对各校毕业班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帮助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对中考考试成绩进行质量分析,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通报。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的相关说明:
(1)该评价方法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当年该校中考成绩进入全市前20%的高分段人数的比例(评估值1,占总评估值的20%),二是当年该校中考总分的平均分与中考总分的比例(评估值2,占总评估值的40%),三是当年该校中考总分处于全市中考统计数后30%的低分段人数的比例(评估值3,占总评估值的40%)(2)评估值公式:
评估值1=(高分段人数比例)×100,评估值2=(均分÷750)×100,评估值3=(1-低分段人数比例)×100,总评估值=评估值1×20%+评估值2×40%+评估值3×40%.(3)计算近三年的总评估值,按全市排名,看各学校的分值变化情况,得出学校发展的过程性评估结论.5.高考质量分析考核制度(考核细则另发)
继续完善高考质量分析考核制度,教研室每年要对高中毕业班教学进行重点调研指导,认真组织专项检查和模拟测试,帮助学校加强和改进毕业班教学,提高高考升学指标。每学年结束后,教研室要对高中的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成绩进行质量分析,结果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质量监控结果的运用
(一)奖励
对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单项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监控与评价结果分设以下奖项:
1.“教学质量综合奖”
小学阶段年度质量监测综合前6名的学校授予“小学教学工作综合奖”奖牌。初中阶段学校中考考试综合评价前6名授予“初中教学工作综合奖”奖牌。
2.“教学质量进步奖”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自身前三年综合评价作比较,对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授予学年度“教学质量进步奖”奖牌。
3.高中学校质量考核奖励办法另文规定。所有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较好的,方可参评年度考核综合奖等荣誉,也是校长继续聘任与提拔任用的考核条件之一。
(二)问责
市局将进一步完善综合督导评估制度、教学工作专项视导制度和不定期教学质量抽查制度,若检查和抽查中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对学校校长和分管责任人实施问责。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该校被列为市局督查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综合评价结果多年不理想的,该校则被列为市局重点督查校,该校领导班子予以调整。
针对目前中考质量较低的状况,从2012年起对中考质量指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多种)的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和内部通报,学校在年度考核的综合和专项表彰中一票否决,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①中考平均分(学生总分/中考报名数)为全市倒数后三位的;②中考低分段人数比率(低分段人数/中考报名数)为全市前三位的;③中考平均分(学生总分/中考报名数)低于全市平均分100分以上的;④中考成绩综合评价名次(另行测算)连续三年下滑的;⑤初三毕业生在本市职业学校就读率为全市倒数后三位的;⑥初中届辍学率(初一建卡数-正常转学休学数-中考参考数/初一建卡数)位于全市前三位的。对连续两年被诫勉谈话的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予以行政警示,对连续三年被诫勉谈话的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调整其校长岗位。